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处罚机关 |
执行情况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公示期限 |
信息项名称 |
处罚名称 |
经营地址 |
备注 |
舒城县五显镇景山竹制品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HYHY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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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 |
舒市监处罚〔2022〕326号 |
当事人在拼多多网络店铺上销售无产品标识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属销售标识不符合规定产品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所得150元,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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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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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28 |
2022-7-2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一年 |
行政处罚 |
张俊销售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商品案 |
五显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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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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