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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关于印发《舒城县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5 10:59 信息来源:舒城县卫健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指挥部有关单位,全县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正常医疗服务,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六安市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预案》(六指办〔2022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舒城县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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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预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疫情期间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急需的日常医疗服务需求,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应急处置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分区管理。对于不同风险地区采取不同的措施。低风险地区全面提供正常医疗服务,中风险地区有序提供正常医疗服务,高风险地区做好重点患者医疗服务保障。

(二)分类管理。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和新生儿、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提供针对性的医疗服务。

(三)优化流程。制定完善细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确保相关工作平稳高效有序。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医疗服务保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由县疫防办副主任、县委卫健工委书记赵平担任组长,县卫健委副主任左登国和县医院院长许令明、县中医院院长王国宝担任副组长,县医院副院长陈恳、县中医院副院长汤宏、县妇计中心主任孔林、城关镇卫生院院长徐斌、县卫健委医政医管股股长董选晴、县医院医务科科长汪加龙、县中医院医务科科长丁治国、县医院感染科主任汤武生、县医院影像科主任刘良浩、中医院CT室主任许照相等担任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医政医管股股长董选晴任办公室主任,李蕊、汪加龙、丁治国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加强就诊管理

1.普通患者就诊。全县所有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及时提供救治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就诊患者进入医疗机构按身份证明信息进行实名登记,通过测温、扫码、查验核酸阴性证明入院。预检分诊点实行 24 小时值班,所有入院患者均要经过预检分诊后方可进入诊区,经指定路线至相关诊室有序就诊。

2.发热患者就诊。对有可疑症状或发热患者应由专人陪送至发热门诊或用专车转运至县医院、县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对于疑似患者或发热患者不得擅自允许其自行离院或者转院,防止与其他人员密切接触。

3.急危重症患者就诊。各医院急诊科建立快速预检分诊通道,按照相关制度和诊疗规范给予及时有效救;要在急诊抢救室、手术室、病房合理设置缓冲区,对急诊入院但没有经过新冠肺炎排查的患者安排单人单间,接诊医务人员按照疑似病例进行防护;对所有急诊入院患者和陪护及时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入普通病房。

4.隔离点患者就诊。1)隔离点内的发热患者,一律用负压救护车转送至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应按要求落实检查、检测和留观。(2)隔离点内的非发热患者,一律用救护车送至县医院就诊。医院在接诊时,由专人负责引导至相关科室,接诊医师需做好个人防护,对患者进行检查和问诊。要严格遵守一患一诊室的要求,患者就诊结束后,要进行消杀。对需要住院的患者,必须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并安排在相对独立的隔离病房入住,住院期间执行标准预防,患者出院后医院要做好环境终末消毒。

5.封控区、管控区内患者就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属地负责的原则,由属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线上或上门诊疗的方式诊治。仅需配药的,由村(社区)派志愿者、社工等力量为群众代购、无接触配送。确需前往县级医疗机构就诊的,由村(社区)审核登记并联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诊视后,到乡镇(开发区)办理就医通行证明,前往县级医疗机构就诊。急诊患者由县卫健委统一安排救护车送医。

6.新冠病毒感染者就医。发现疑似病例、确认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时,由县卫健委统一安排专用负压救护车转至六安市新冠病毒感染定点收治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三)加强病区管理

1.规范设置病区隔离病室,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未提示阴性前,一律入住过渡病房。

2.加强住院病区管理,患者住院期间不得离开病区,谢绝一切探视人员进入住院病区,鼓励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进行探视。

3.加强对住院患者的病情观察,及时发现可疑患者。对无明确诱因发热、可能罹患传染病的患者,或者虽无发热症状、但呼吸道等症状明显、可能罹患传染病的患者,立即转入隔离病室,同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影像学检查。

(四)落实分类救治

1.对肾功能衰竭、肿瘤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患者,由县医院开设相关专科门诊为其提供不间断的医疗服务,对透析患者可增设晚间透析班次。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如有可疑情况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和胸部CT检查,对疑似患者应当为其进行隔离治疗。

2.对于孕产妇和新生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本机构建册管理的孕产妇开展一次全覆盖电话访视或视频访视,对有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等高危孕产妇和在集中或居家隔离的孕产妇、儿童纳入重点管理对象,及时指导就医。各助产机构通过网上问诊”“健康咨询等方式开展孕产妇在线咨询和指导,及时回复孕产妇及儿童家长咨询。对其中邻近预产期的,协调落实产检及分娩机构,并及时通知到人,确保衔接。

3.对于择期手术患者,加强与患者的解释沟通,争取获得患者的理解,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科学确定手术时间。

4.对于慢性病、老年人患者。各乡镇卫生院(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慢病长期处方服务,视患者病情可以将其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对确有实际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及行动不便或因故不能出门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上门巡诊、家属代取药或村(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代为购药等服务。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充分运用微信、手机APP等信息化手段与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或其家属(照护人员)建立有效的互动沟通渠道,开展随访服务,及时掌握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健康状况,督促其加强血压、血糖自我监测,并进行针对性指导。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对老年人、慢性病等重点签约对象开展一次全覆盖电话联系,告知基本健康需求获取方式和出现新冠肺炎症状时的应急处置方式。

(五)发挥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功能

通过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有效解决适宜人群的看病就医需求,加强解释沟通,有效分流患者。县医院、县中医院要加大微信公众号应用宣传,各医院要积极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精准指导患者有序就诊,有效减少医疗机构人员聚集和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六)回应社会关切

宣传部门及时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发布正常接诊医院名单,引导患者科学合理就医。疫情指挥部、卫生健康部门通过健康服务热线(疫情防控热线),统一受理群众健康咨询。各级医疗机构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提醒广大居民若非危急重症,尽量不到医院就诊,必须就诊的,尽量预约就诊,全程佩戴口罩,避开就诊高峰、减少交叉感染。各乡镇卫生院(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发挥家庭医生密切联系居民的作用,结合签约服务、健康管理等对辖区居民开展有针对性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加强重点人群药品保障和健康管理,方便患者有序诊疗、便捷用药,减少赴医过程中的交叉感染风险。

三、工作保障

(一)明确医疗服务保障定点医院。县级指定4家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城关镇卫生院、县妇计中心)作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定点医院,疫情发生后,迅速按照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实施应急措施,对口(县妇计中心只接受孕产妇)提供医疗服务保障。

(二)加强医疗服务物资保障。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物资保障组跟踪掌握全县重要疫情防控物资供需情况,及时组织调运、统筹调度医用急需物资。各医疗机构要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物资储备情况。

(三)加强急救转运能力。120急救中心负责安排调度急救车辆,保障急危重患者的救治转运工作。紧急状态下,晓天镇中心卫生院、河棚镇中心卫生院、万佛湖镇中心卫生院、柏林乡卫生院现有的4辆救护车服从县120急救中心统一调度安排。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要安排应急救援车辆,满足防范区突发疾病群众就医需求。

 

附件:舒城县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期间24小时接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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