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六安市印发通知明确,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非本市户籍但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城乡居民;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据悉,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权益,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96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鉴于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实际,该群体的参保缴费时间可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新生儿继续实行“落地”参保,由新生儿监护人在新生儿出生后的3个月内完成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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