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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实录】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2-09-21 16:28 信息来源:舒城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主 人】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室                  

【发 人】县住建局一级主任科员 县房管中心主任项劲松              

【发布地点】县政府办一楼视频会议室

【发布时间】2022年9月1516:50

 

【主 人】各位媒体、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根据安排,今天在这里召开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新闻发布会。热忱欢迎各位媒体、新闻界朋友参加。

为此,我们邀请到了县住建局一级主任科员、县房管中心主任项劲松、县人社局副局长胡于分、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琼,共同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请项主任介绍一下我县房地产市场运营的情况。大家欢迎!

【发 人】主持人好!各位媒体、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全县房地产市场运营情况作一简要介绍。

    (一)预售情况。

20221-8月份,县发放预售许可证33份,共批准预售面积24.4万平方米,预售套数2469套,其中住宅预售面积20.28万平方米,预售套数1787套。

(二)销售情况。

20221-8月份县房地产市场共销售备案各类新建商品房3511套,面积36.67万平方米,销售总额26.35亿元。其中,住宅商品房销售备案2738套,面积32.03万平方米,;销售总额23.1亿元;销售均价7212元。

(三)存量房销售情况。

20221-8月份存量房交易备案3834.18万平方米,销售总额2.75亿元,销售均价6584元。

(四)土地供应情况。

2022年1-8月份我县共出让5宗商住土地总计464.41亩,出让总金额14.45亿元,亩均311.14万元。其中,城区出让3宗商住土地计262.28亩,出让金额8.69亿元,亩均331.32万元。近期我县城区拟再出让的2217亩商住土地正在积极推介中。

     今年为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布的人才安居工程等相关政策,并出台了《关于促进返(来)舒就业创业安居的若干措施》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商品住房的需求

【主 人】感谢项主任的介绍。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哪位记者要提问,请举手示意,并请项主任予以解答。

【媒体记者1】听了项主任的介绍,我想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关于促进返(来)舒就业创业安居的若干措施》政策。

【发 人】好的。下面,我就《关于促进返(来)舒就业创业安居的若干措施》情况作一简要介绍。

根据市、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为吸引和鼓励舒城在外人员关爱家乡、反哺家乡,让更多家乡儿女返乡就业创业安居,同时也为吸引更多外地人员到舒城就业创业安居,结合我实际,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返(来)舒就业创业安居的若干措施》从给予创业补贴补助、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鼓励返(来)舒安居、鼓励被征收户购新房、推行期房享有学位以及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等六个方面促进返(来)舒就业创业安居

本次措施中鼓励返(来)舒安居政策主要有以下几条:

1.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凡在舒城县城关镇、开发区、杭埠镇“购房补贴”项目库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公寓,不含车位,下同),享受4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下同)。购房补贴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或预告登记证载时间为准。

2.县住建局负责建立县级“购房补贴”项目库(见附件2),按照企业自愿原则,由开发企业提交入库申请(见附件1),并与县住建局签订入库协议。

3.购房人缴纳购房首付款后,开发企业当日将购房补贴全额打至购房人账户。

4.此次购房补贴与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六人社秘〔2022〕101号等文件)不可叠加享受。如购房人按规定,既可以享受本通知的购房补贴,也可以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由购房人自主选择其中一项。

5.在本文件印发之日前已办理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在购房补贴期限内解除或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撤销(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后再次网签备案的,不享受购房补贴。

6.严格落实退房程序,对确因特殊原因申请退房的,购房人将已享受的购房补贴退回住建部门在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代管账户,开发企业和住建部门在收到银行盖章的缴款凭证后,为购房户办理相关退房和撤销备案手续,未收到缴款凭证的,不予办理。

上述措施,主要是为惠及实际购房户,通过建立项目库的方式,要求入库房源销售价格不高于前三个月销售均价,防止企业在政策利好下趁机涨价。

【媒体记者2项主任您刚提到了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也请您也给我们介绍一下。

【发 人】关于人才补贴相关政策我们请人社局胡局长给予介绍。

【发 2目前我县现行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有3个,分别一是《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吸引大学生创业创新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舒政办秘【2017】9号),该政策规定凡具有舒城县户籍或《居住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民营及县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业)稳定就业,给予10000元生活补贴、20000元住房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时可申报补贴。生活补贴一次性申报审批兑现;住房补贴分2年补贴到位,每次10000元。申报审批时为第一次,第二年对应时间为第二次。如果第二年兑现补贴时申请人已不在我县所属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就业的,取消第二次补贴;该政策咨询电话8662262。

二是《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吸引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在六安就业创业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六发【2021】14号),该政策实施范围是重点产业企业,即在目录管理范围内的企业实施。目前,我县有54家在目录范围内。目录范围内企业的高层次人才(A、B、C、D四类),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给予20万至200万元不等的购房补贴。急需紧缺人才(人才目录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给予4万至10万元不等的购房补贴。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本科、高职院校专科、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购买首套商品住房2万至5万不等的购房补贴。该政策咨询电话8662401。

三是《六安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该政策对新来我市就业和已就业的人才,购买刚性和改善性商品住房(含存量商品住房,下同)的,分别按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含硕士学位)、本科、高职院校和其它院校专科、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等相应人才层次,给予20万元、10万元、6万元、4万元、3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以上人才学历无全日制要求;技工院校全日制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分别享受本科、专科购房补贴待遇。2022年2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执行。新建商品住房要求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和预告登记时间均在该时间范围内,9月2日后购置的存量商品住房要提供交易资金监管凭证。该政策咨询电话8662401。

以上三项政策不重复享受。

【媒体记者3】:请问项主任,本次措施中除了上述政策还又有哪些

【发 人】本次措施中除了以上鼓励返(来)舒安居政策,还增加了鼓励被征收户购新房的政策。

一是对于选择购房券方式的被征收户,在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除享受购房券等价值部分免交契税等优惠政策外,另可享受4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

二是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外县级以上重点工程涉及的房屋征收项目中,被征收户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但自愿永久放弃申请的,对被征收房屋按照六政秘【2020】120号文件标准予以补偿,还给予本户现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5万元/人及2万元/户的一次性货币补偿,对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另可享受4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

被征收户购房享受补贴的适用范围及补贴认定时间等相关政策同第三条。

措施中增加鼓励被征收户购买新建商品房,有效解决了安置难,过渡期长的问题,同时也为政府节约了资金成本。

同时措施中还有以下两方面,解决了返(来)舒人员的后顾之忧。

一是推行期房享有学位。购买尚未交付的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及其子女,可凭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预告登记证明,按照入学当年学区划分方案,享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购买公寓的参照执行。此举是为解决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子女入学问题,推行购买期房的同等享有学位。

二是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最低比例调整为20%。异地缴存职工在六安市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再要求提供贷款担保人。具体公积金相关政策,我们请县住房公积金李主任给我们介绍。

【发 3好的,下面我就住房公积金相关新政给各位介绍一下。

(一)针对稳岗扩岗出台的住房公积金非公扩面政策,为有效应对国内外疫情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对就业的影响,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让援企稳岗政策直达基层、惠企惠民,进一步加大就业稳岗扩岗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引才难”、“招工难”问题,出台了《关于加大就业稳岗扩岗支持力度的通知》。非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市县区给予企业按当年新增职工每人每年给予1200元补贴(100元/人.月),不足一年的按照每人每月100元计算。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六安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双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单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执行时间自2022年6月2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二手房不在此政策范围内。)

(三)改进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是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提供贷款担保人的做法。二是异地缴存职工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满5年且无逾期行为的,可申请解除贷款担保人担保。三是为便于贷后管理,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提供一名贷款联系人。

(四)一人购全家帮政策,缴存职工在六安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所购新建商品房是一次性付款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所购新建商品房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商品房备案合同记载的首付款金额。

职工购买本地新建商品房提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成员的认定原则上按照职工提供的户口簿记载的信息确定。

【主持人】感谢主任胡局长、李主任三位的热情解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媒体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在会后与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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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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