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教育局关于拨付2022年秋学期普通
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资金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2019〕2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助〔2022〕10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学费政策,依据各校在籍在校原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下达你校2022年秋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免学费指标 万元。现就切实做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校应组织班主任、授课老师认真学习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相关文件精神,继续通过组织开展对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走访活动等形式,充分利用班会、校会、学校网站、校园广播、宣传条幅、电子屏、板报、橱窗、招生简章等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教育,提高资助政策的知晓率,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二、2022年秋学期,根据相关资助政策要求确保对原建档立卡家庭等符合免学费政策的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全覆盖”,资助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执行:省示范高中学生每人每学期850元、市示范高中学生每人每学期700元、民办高中学生每人每学期350元。
三、按时完成普高免学费直免,坚决杜绝先收后退现象。各校要早安排、细筹划,认真及时做好困难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核查、摸底工作,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实行校长负责制,要建立完善的学校资助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精准认定,把握好资助政策,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四、各校于10月16日前将花名册与统计表一并报送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免学费资金拨付手续。
五、做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应用工作,确保系统填报“三个100%”和“三个零误差”。及时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录入、上报、审核工作,及时完成原建档立卡未资助原因(中央下发、自采集)的填报工作。
附件: 2022年秋学期普通高中免学费资金拨付明细表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