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
县公安局送审的《舒城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送审稿)》(舒公函)[2022]64号收悉。根据要求,我局对《舒城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送审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审核过程及依据
9月29日我局收到《舒城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送审稿)》,县公安局提交了(本单位合法性审核意见、起草说明、制定依据文本、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专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结论、风险评估报告)等材料。审核过程中,我们与县公安局进行了沟通。《舒城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送审稿)》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条例》、《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文件。
二、审核意见
(一)文件制定主体适格、权限合法。
(二)文件起草程序的审核意见。
该文件已经履行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众参与等程序,制定程序合法。
三、文件内容的审核意见
《舒城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送审稿)》 主要内容符合(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规定。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