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政府办 >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 > 工作推进

舒城县财政局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有效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12-07 09:16 信息来源:舒城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今年以来,舒城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各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职能,落实落细各项政府采购措施,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效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免收招标文件费用,定点采购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其他采购项目根据不同情况不收或降低缴纳比例。实行预付款制度、提高中小企业首付款比例等政策,持续降低交易成本。在预算编制中专门要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府采购规定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申报项目占比达86.1%。推进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搭建中小企业“政采贷”融资平台,开启政府采购助企纾困的新模式,帮助中小企业利用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为16家中小企业融资近3600万元。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并按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不及时组织验收或拖延支付合同资金的单位,由财政部门予以通报、约谈。建立政府采购承诺机制,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

二是着力保护市场主体权益。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采购信息从意向公开,采购信息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合同公示等均按要求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公开。着力提升采购合同公开的规范性,对采购合同文本的文件格式、采购人及供应商各自的权利义务、合同公开方式渠道及违反规定处理办法等重要内容提出了细化要求,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清理清查,制定了舒城县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列出了35种采购文件禁止的情形,全面清除政府采购竞争壁垒。

三是不断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制定了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细化17项工作要求,督促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办理采购业务,并对采购单位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着力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建设,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政府采购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互联共享,全部业务“一网通办”,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路”的目标。

四是积极落实“832平台”助农采购。加大预算单位消费帮扶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力度,优先通过“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及鼓励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全县128家预算单位已在“832平台”注册,预留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份额15.3万元,预留比例15.1%,完成交易额262万元。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