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辈版
无障碍
首页
领导之窗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解读回应
政府数据
魅力舒城
首页
领导
公开
服务
互动
解读
数据
魅力
智能检索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政府办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索
引
号:
/202302-00030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内容分类:
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2-06
发布机构:
舒城县政府办
文
号: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来源单位: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成文日期:
2023-02-06
名
称:
【住房公积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关
键
词:
索
引
号:
/202302-00030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内容分类:
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2-06
发布机构:
舒城县政府办
文
号: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来源单位: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成文日期:
2023-02-06
名
称:
【住房公积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关
键
词:
【住房公积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6 11:46
信息来源: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阅读次数:
次
字体:
[
大
中
小
]
我要纠错
2月3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下限,具体如下: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
下限的通知
省直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2号)要求,合肥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60元/月。按照《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在岗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现将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下限相应调整为2060元,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2023年2月2日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