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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解读】《舒城县建筑业外向型企业评选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3-08 16:58 信息来源:舒城县住建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问:舒城县建筑业外向型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1.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遵守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2.企业发展速度快,各项经济指标业内领先;

3.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取得显著成绩;

4.企业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在市场发展,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社会信誉良好。

 

问:企业参加舒城县建筑业外向型企业评选提供哪些申报材料

答:1.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承诺书;

2.企业对照评分表和评分指标说明,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收完税证明、奖励表彰文件、社会救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问:获得年度舒城县建筑业外向型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业,在我县享受下列差别化待遇?

答:1、在资质升级增项、转型发展、“四送一服”等方面实行“一对一”重点帮扶,纳入年度帮扶计划,县有关部门给予优先支持;

2、作为县级表彰奖励项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予以赋分;

3、直接录入“舒城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诚信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企业名录”,建设单位可优先邀请参与其小型项目投标;

4、优先支持其与央企、外地大型建筑业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EPC、PPP项目建设,并依据招标文件予以适当加分

5、优先推介其参与我县大型工程项目的分包业务承接;

6、优先推介其与大型建筑业企业进行业务合作,助力拓展县外市场;

7、建设单位可依据合同约定对其免收或减收履约保证金数额,或根据工程进度分批退还履约保证金;

8、优先向新闻媒体对其进行常态性推介宣传;

9、在推荐劳模、先进工作者、“两代表一委员”、“巾帼之星”、“青年文明号”等各类先进人物典型中优先考虑;

10、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建设单位优先对其加大资金信贷支持力度和担保力度;

11、在职称申报、职称评审委员会和专家库专家吸纳、人才培育、科技创新、评先评优等其他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解读单位: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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