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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舒城县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03-14 16:02 信息来源:舒城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主持人】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室负责人             

【发布人】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中心主任      

【发布地点】县政府办一楼东侧视频会议室

【发布时间】2023年3月13日下午3:00

 

主持人各位媒体、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今天在这里召开舒城县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新闻发布会。为此,我们邀请到了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周红主任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请周主任向大家介绍一下舒城县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的情况。大家欢迎!

发布人

一、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的政策依据

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是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按照国家《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全民运动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2018年8月6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对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都有明确要求。

二、创建目标

2023年,我们将全面开展“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活动,挂图作战。根据《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所规定的目标,力争提前完成《“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全民健身的主要指标。全面对照《舒城县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实施方案》,建立台账清单,逐一落实。

总体目标:2023年实现全县人均全民健身事业经费投入在2021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育健身人人参与,健身服务人人享有,实现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公共健身设施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名,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9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增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提高我县培养、输送的运动员在国内区内重大赛事上的成绩,实现优势项目群可持续发展;完善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政府主导有力、社会规范有序、市场充满活力、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公共服务完善的体育发展新格局,增强体育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体育文化传播力、影响力。

主要目标:(一)优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尤其是用好政策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办体育方面。对照《舒城县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实施方案》,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加强我县体育设施建设。

(二)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方面。一是继续承办省直机关健身走、万佛湖库钓大奖赛、环万佛湖国际马拉松赛等大型品牌赛事;二是协同举办长三角体育节和鄂豫皖大别山革命老区门球赛、长三角商学院校友网球俱乐部团体赛等区域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三是着力加强体育单项协会的管理,发挥体育单项协会的功能。指导各体育单项协会举办羽毛球、乒乓球、长跑、钓鱼、网球、舞蹈等各类常规赛事活动。举办舒城县第二届青少年运动会、全民健身运动会、全县职工羽毛球、乒乓球赛。

(三)国民体质监测和健身培训方面。着力加强国民体质监测宣传,科学指导人们开展体育活动,不断增强国民体质,计划完成1500人的监测任务;计划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00人,积极选送各级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参加国家、省、市级培训。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

(四)其他方面。继续高质量开展体育中心各场馆低免开放工作;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免开放可用于健身的空间;推动《六安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落地,更多学校做到“一场两门、早晚两开”,应开尽开。

三、创建主要内容

(一)全民健身组织领导和保障

1.“十四五”时期,本级党委、政府出台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等的配套文件。

2.2022年底前,成立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并发挥作用。

3.截至2022年底,县级成立体育总会。

(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4.截至2023年底,参照体育总局统计口径计算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8平方米。

5.截至2023年底,每万人拥有“三大球 ”场地(包括室内场地)总数量不低于 8个。

6.截至2023年底,县级公共体育设施满足“四个一”要求。(“四个一”:指县(市、区)建有三种以上公共体育设施,即一个公共体育场或田径场、一个中型以上全民健身中心,此外可从公共体育馆、公共游泳馆、体育公园、健走步道(或登山步道 、骑行道)中选配一种。

7.截至2023年底,申报地区的乡镇(街道)级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不低于100%。

8.截至2023年底,申报地区的行政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不低于 100%。

9.截至2023年底,“双有”乡镇(街道)占乡镇(街道)数量比例不低于 70%。

10.截至2023年底,“双有”行政村(社区)占行政村(社区)数量比例不低于24%。(“双有”体育设施:指既有室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又有室内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场地设施类型包括足、篮、排、乒、羽等各类球场及健身器械场地等

11.2015年后,新建居住区体育设施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

12.截至2023年底,城市社区体育场地总面积在3150 平方米以上的多功能运动场所、15分钟步行范围覆盖的居住用地占区域内所有居住用地的比例不低于 80%。

13.公共体育设施全部免费或低收费对社会开放。

14.截止2023年底,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全部向社会开放。(符合条件学校”指:1.公办学校,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大学;2.学校场馆区域与学校教学区域相对独立,或场馆区域与教学区域之间能够进行物理隔离。

(三)全民健身指导服务

15.截止2023年底,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不低于2.5人。

16.截止2023年底,城镇社区有5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占100%。

17.每年本级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不低于 3次。

18.每年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不低于2次。

(四)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19.每年举办全民健身综合性运动会不低于1次。

20.年均参加全民健身综合性运动会总人次占常住人口比例不低于1%。

21. 每年举办县级 全民健身单项赛事不低于15次。

22.响应国家体育总局号召每年开展全民健身主题示范活动。(全民健身主题示范活动:指新年登高活动、庆祝毛主席“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纪念日活动、“全民健身日”活动、重阳登高活动、冬季运动推广普及系列活动。

23.每年举办具有影响力的县级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不低于2次。

24.每年举办以社区为单位参加的健身赛事活动不低于2次。(社区运动会:指由政府相关部门主办、主导或通过购买服务在本地域范围内举办的,参赛单位为居委会或村委会的全民健身运动会;或由居委会或村委会主办或主导的,参赛者为本辖区多年龄段业余爱好者的全民健身运动会。

25.每年举办职工体育赛事活动、开展工间操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占本地区企事业单位数量比例不低于60%。

26.政府部门每年主导举办不低于2次县级线上赛事活动或智能体育活动。

27.常态化举办“三大球”赛事活动,至少在“三大球”项目中开展1项及以上常规赛事,赛事连续举办不得低于2年。

(五)全民健身对社会和城市发展的贡献度

28.截至2023年底,在县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不低于20个。

29.截止2023年底,每万名青少年拥有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数量不低于1个。

30.截止2023年底,开展社会体育俱乐部进校园工作的中小学占中小学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

31.截至2023年底,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超过42%。

32.截至2023年底,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不低于所在省(区、市)数值。

33.截至2023年底,《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达标率不低于92%。

34.截至2023年底,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优良率不低于42%。

35.全民健身纳入当地精神文明建设指标体系或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

(六)人民群众对全民健身的满意度

36.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群众对全民健身工作的满意度调查调查度不低于90%。

(七)特色创新

37.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最大限度发挥基层活动和群众创造力,形成地方特色突出、符合实际、群众受益的工作案例和经验。

38.在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方面工作情况。

四、如何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舒城县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召开创建工作联席会议,确保创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配合。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相关单位要以大局为重,在完成部门职责的同时,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把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作为今年我县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这是我县第二次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我们要在第一次创建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取长补短、挂图作战、形成合力、争取支持、加大投入,力争2023年创建成功。

(四)制定实施方案,严格督查落实。制定《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实施方案》《舒城县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任务分解表》,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制作工作进度表,进一步细化任务,量化指标,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总结研究,推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各单位定期自查创建工作实施情况和工作质量,并按阶段将工作进展、做法经验及时上报。

【媒体记者1】周主任,您好!2022年体育中心在您的领导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在改善体育设施,完善运动环境方面群众深有感受体会。对照《舒城县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实施方案》,今年我们在体育设施建设方面有哪些具体目标?

【发布人】根据《舒城县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实施方案》今年我们在体育设施建设方面具体目标有

1、提升和配建数量87个,其中居住小区健身设施点18个、行政村健身设施点69个

2、足球场建设;

3、乡镇“三个一”建设,春秋乡全民健身中心、张母桥全民健身中心、青墩钓鱼基地(“三个一”一个不少于1000平米的全民健身中心、一个体育广场、一个笼式多功能球场)。

4、鹏翔生态园、九龙寨生态园体育设施建设;

5、轮滑场地改造;

6、完成《舒城县体育设施建设国土空间规划》

7、基本实现城区已建小区体育设施全覆盖;

【媒体记者2体育设施改善,运动环境完善,必将有利于人民群众运动健身的开展。请问周主任,今年我们在体育赛事安排上有哪些打算?

【发布人】根据《舒城县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实施方案》《2023年重大节日体育赛事计划表》,今年我们将承办大型赛事主要有2023年省直机关健身走、舒城县第二届青少年运动会、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和环万佛湖国际马拉松赛等大型品牌赛事;举办“66骑行赛”、“88围棋精英赛”、舒城县第十届八一杯篮球邀请赛、“庆国庆”舒城象棋名手邀请赛、全县职工羽毛球、乒乓球赛等。着力加强体育单项协会的管理,发挥体育单项协会的功能。指导各体育单项协会举办羽毛球、乒乓、长跑、钓鱼、网球、舞蹈等各类常规赛事活动。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各位如果还有其它方面需要了解的,欢迎大家会后与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进行联系,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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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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