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知识产权类行政处罚信息(第三期)

发布时间:2023-04-03 16:33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经营地址 处罚名称 投诉举报方式 备注
舒城县城关镇小龙洁具门市部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2341523MA2QG0HW1F 顾小龙 舒市监处罚〔2023〕60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 舒城县城关镇小龙洁具门市部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6件侵权坐便器;2、罚款2000元。 0.200000 0.375000   2023-03-24 2023-03-24 处罚决定日期+1年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425098206858Q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425098206858Q 已执行 有效 一年 341523 2023-03-24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城关镇 舒城县城关镇小龙洁具门市部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12315  
舒城立诺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个体工商户 91341523587226761E 张成明 舒市监处罚〔2023〕4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 1.没收 560袋德高惠万家超强力Ⅱ大砖宝瓷砖胶和36个德高惠万家超强力Ⅱ大砖宝瓷砖胶包装袋;2.罚款5000元。 0.500000     2023-03-23 2024-03-23 处罚决定日期+1年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425098206858Q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425098206858Q 已执行 有效 一年 341523 2023-03-23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舒茶镇 舒城立诺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12315  
舒城县晓天镇和岗村程记超市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2341523MA2N4PHL1B 程杨存 舒市监处罚〔2023〕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罚款 1.没收涉案“古井贡”牌年份原浆系列白酒共39瓶;
2.罚款人民币500元。
0.050000     2023-03-20 2024-03-20 处罚决定日期+1年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425098206858Q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425098206858Q 已执行 有效 一年 341523 2023-03-21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晓天镇 程杨存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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