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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舒城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05-22 09:26 信息来源:舒城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主 人】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室负责人       

【发 人】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中心主任                      

              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中心副主任   李旭东

【发布地点】县政府一楼东侧视频会议室

【发布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9:30

 

【主】各位媒体、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舒城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新闻发布会。为此,我们邀请到了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中心主任陶奇、副主任李旭东同志出席本场新闻发布会。首先,请陶主任介绍一下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大家欢迎!

【发人】各位媒体、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我是舒城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中心主任陶奇,今天很荣幸和中心副主任李旭东共同参加新闻发布会 ,首先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医疗保障首要任务,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经过4年多的努力,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日渐巩固,部门综合监管更加有力,监管威力不断显现,长效机制逐渐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正在向科学化、常态化、安全化全面迈进。

2022年是医保领域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第4个年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市医保局关心指导下,扎实做好基金监管各项工作,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全覆盖开展县内医药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六安市医保局《2022年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从2022年7月开始,我局按市局统一部署,分阶段开展医药机构专项治理全覆盖检查工作。第一阶段,由市医保局牵头组织开展市际专项治理交叉互查,抽查县级医疗机构和部分乡镇医疗机构共5家;第二阶段,我局对余下22家乡镇医疗机构和定点药房开展现场检查,两轮检查涉嫌违规金额298万元左右。目前此项工作正进入复核收尾阶段,预计5月份完结。

二是认真开展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排查工作。去年7月我局严格落实《六安市关于开展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排查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召开会议、分解任务、逐一摸排、总结经验等举措,全面做实专班排查工作。共计排查死亡人员376人,追回违规基金18.5万元。

三是扎实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自查自纠行动。开展自查自纠行动,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的必选动作,去年我局通过动员部署、主动联系、全面摸排、落实整改等一系列措施,全面梳理医保违规问题,分析违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帮助基层医院解决医保政策执行中的难点盲点。通过自查自纠,将监督管理与服务培训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受到了医疗机构的一致好评。

四是严肃查处多起违规举报案件。举报投诉是发挥人民群众监督,参与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的重要举措,去年我局受理省市级转发、群众举报等投诉案件4起,全部处理办结,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1万元,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家,为筑牢基金安全防线发挥了积极作用。

其他工作成效因时间原因不再一一赘述。

 

【主持人】感谢陶主任的详细介绍,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哪位记者朋友要提问,请举手示意,并请县医保局两位主任予以解答。

【媒体记者1】陶主任,您好!请问今年以来我县基金监管做了哪些工作

【发布人陶奇】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履行好新时代医保基金监管职责是医保人的使命担当。今年我局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线,做实做细基金监管各项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补足精神之钙。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主题教育为契机,紧密结合医保基金监管实践,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以强化理论学习指导基金监管实践,以深化调查研究推动解决监管难题,切实践行“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

二是精心组织开展2023年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3月底制定活动方案,4月6日在万达广场举办医保政策暨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签订《安全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承诺书》、发放明白纸、政策宣传折页等。宣传月期间通过舒城传媒、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开展线上宣传,线下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做好定向宣传,通过打好宣传组合拳,让“安全规范用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钱”活动主题深入人心。

三是继续查处一批投诉举报案件。1月份受理一例外伤违规报销举报案件,成功追回违规报销款1.9万元;4月份根据市局移交线索,查处一起县内某医院违规超量开药案件,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7万元。

四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练就监管过硬本领。4月底我局组织精干力量参加全省医保基金监管业务培训会,5月初参加全国举报投诉专题和全省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通过培训“以学促干”,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为守好人民“看病钱”“救命钱”练就过硬本领。 

【媒体记者2】李主任,您好!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医保行为准则有哪些?

【发布人李旭东】(一)定点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涉及医保行为有“十不准”:

1.不准虚构医药服务;

2.不准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

3.不准盗刷和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

4.不准虚假上传或多传医保结算信息;

5.不准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

6.不准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计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

7.不准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

8.不准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等医疗保障相关服务;

9.不准挂名住院、虚假住院、诱导住院和无指征住院;

10.不准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

(二)定点零售药店及工作人员涉及医保行为有“五不准”:

1.不准盗刷和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

2.不准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

3.不准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

4.不准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5.不准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

(三)医保经办机构及工作人员涉及医保行为有“三不准”:

1.不准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手续;

2.不准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

3.不准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欺诈骗取医保基金。

(四)参保人员涉及医保行为“四不准”

1.不准伪造医疗服务票据;

2.不准将本人的医疗保障身份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冒名就医;

3.不准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卡),套取药品、耗材等;

4.不准将应由个人或第三方承担的医药费用以及在境外就医的费用,违规在医疗保障基金中报销。 

【媒体记者3】陶主任,请问我县基金监管下一步有哪些工作安排呢

【发布人陶奇】下步我局将继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推动医保基金监管高质量发展。今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主要有:

(一)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工作;

(二)配合上级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

(三)继续做好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工作;

(四)推进基金监管行政执法工作;

(五)探索研究智能监管系统落地应用工作;

随着医保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初心使命,坚决守好基金安全防线,践行宗旨为民造福,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医保监管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主人】再次感谢陶主任、李主任的热情解答!感谢媒体朋友们的热情参与!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媒体朋友们如果有其他需要了解的问题,请大家会后与县医保局联系,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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