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全县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暨做好“五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厂房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就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关于厂房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请城关镇、杭埠镇、干汊河镇、棠树乡、舒茶镇、县经济开发区安排一名联络人员,在4月25日前将联络人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县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股,并于每月4日前报送本地厂房施工大排查台账。7月4日前报送本地工作总结。报送方式:OA协同办公邮箱(县住建局叶东成)。
二、关于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暨“五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
各在建项目请于4月26日前将自查自纠台账按照管辖关系,分别报送至县质安站和杭埠质量安全监督二站。县质安站和杭埠质量安全监督二站在4月27日前将监管检查台账汇总报市住建局质安科。
附件:1.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暨做好“五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厂房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
2023年4月25日
舒建秘〔2023〕36号附件1六安市住建局关于开展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暨做好“五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doc
舒建秘〔2023〕36号附件2安徽省住建厅关于立即开展厂房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