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区第二十九批国有土地拟安置户(第一批次):
本次安置对象为2019年11月实施的县城区春秋路两侧周边棚户区改造、飞霞新村周边改造和护城河水环境治理等三个项目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且自愿报名参加本次选房的被征收人,第一批次计324户,现将本批次拟安置对象基本情况及安置房源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5日)。
1.本次公示为拟安置对象基本情况及安置房源等信息;
2.拟安置对象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城关镇或县征收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64-8621062,0564-8621540。
附件:1.县城区第二十九批国有土地拟安置对象基本情况
公示表(第一批次)
2.县城区第二十九批国有土地安置房源公示表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