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下达日期 |
处罚机关 |
执行情况 |
公开状态 |
舒城 荣丰五金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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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皖六环(舒)罚〔2023〕1号 |
伪造监测数据,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 |
我局于2023年5月10日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行为:2021年8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10月18日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对你公司报送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予以备案(备案号:341523-2021-037-L),但该公司至今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纳入单位工作计划,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的规定。 |
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项。 |
罚款 |
1.52 |
2023/6/16 |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
已缴纳 |
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