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乡乡村促进中心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公示
高峰乡乡村促进中心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由合肥市滨湖规划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完成。该项目用地位于舒城县高峰乡内,规划用地面积2674.98㎡,建筑面积927.52㎡。
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相关规定,对规划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向舒城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反映。如无异议,将同意该规划方案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限:2023年6月21日--2023年6月30日,联系电话:0564—2782877。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