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办理项目范围 | 审批事项所需材料 | 办理过程中可容缺报审材料 | 承诺完成时间 | 未按时补齐容缺材料的处理结果 | 办理部门 | 备注 | ||||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 ||||||||||||
1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内新建项目 |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项目用地红线图(CAD和纸质盖章版) 3.用地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需提供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 4.项目建设依据(审批项目建议书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供建设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或者产业政策的文件;备案类项目提供项目备案批准文件)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
2.项目用地红线图 | 1个月 | 原批文撤销 | 县自然资源局 | |||||
2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内新建项目 | 1.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联合申请表; 2.项目建设依据(出让土地项目提供)。 |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联合申请表 | 1个月 | 原批文撤销 | 县自然资源局 | |||||
3 | 取水许可审批 | 非农业用水年取用地表水在 700万立 方米以上、不满2000万立方米,地下 水在500万立方米以上、不满1000万 立方米,或者水力发电单站装机不满 50万千瓦,省人民政府投资行政主管 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除石油石 化、化工、造纸、纺织、钢铁以外的 和装机不满60万千瓦的火电建设项目取水 |
1.取水许可申请书; 2.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说明性文件; 3.法人居民身份证; 4.备案材料; 5.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及审查意见; 6.取水许可告知承诺书 |
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说明性文件 | 1个月 | 原批文撤销 | 县水利局 | |||||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 ||||||||||||
4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内新建项目 | 1.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 2.单体建筑施工图 3.建筑参数表 4.材料修正 |
建筑参数表 | 1个月 | 原批文撤销 | 县自然资源局 | |||||
5 | 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 | 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内新建项目 | 1.建设单位申请; 2.相关单位(部门)意见; 3.规划方案文本。 |
低风险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 1个月 | 原批文撤销 | 县自然资源局 | |||||
施工许可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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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 |
1.《六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不动产证或用地规划许可证 4.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证明 5.勘察、设计、检测、监理、施工合同(招标发包的工程项目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6.全套施工图设计图纸(含其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及资金拨付计划 8.经审查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方案、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 9.五方责任主体法人授权书、承诺书、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10.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11.限期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手续承诺书。 |
1.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2.五方责任主体法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工程终身责任质量承诺书及信息档案;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3.经审查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方案、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 |
1个月 | 原证书撤销 | 县住建局 | |||||
7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中规定的工程 |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属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范围的应提供特殊消防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 1个月 | 原批文撤销 | 县住建局 | |||||
8 |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 新建民用建筑人防工程 | 1.安徽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全套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图纸,人防工程立项批复(含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 2.五方责任主体法人授权书、承诺书、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五方责任主体法人授权书、承诺书、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 6.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 |
1个月 | 暂停施工 | 县人防办 | |||||
9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 | 城区范围内的已依法取得工程规划、施工许可,需办理占用挖掘干道市政道路或建设市政管线设施施工审批的项目 | 1.《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图纸及项目备案文件(依附桥梁的市政管线杆线建设工程,需提供原设计单位技术安全意见和经专家论证的管线架设施工方案 4.开通道路接入城市主、次干道的,需提供规划总平面图(开设临时道口,需提交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关于开设临时道口函)及公安交警部门审查意见 |
项目备案文件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 3个工作日 | 撤销原许可决定 | 县城管局 | |||||
10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城区范围内已依法取得工程规划、施工许可,需办理施工临时占用绿地审批或需办理施工伐移绿化树木审批的建设项目项目 | 1.《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申请表》 2.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及平面图、施工方案 | 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及平面图、施工方案 | 3个工作日 | 撤销原许可决定 | 县城管局 | |||||
竣工验收阶段 | ||||||||||||
11 |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 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内新建项目 | 1.竣工联合验收申请表 2.验线和±0阶段复验合格测量报告 3.房产测绘报告 |
验线和±0阶段复验合格测量报告 | 1个月 | 原批文撤销 | 县自然资源局 | |||||
12 |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 新建民用建筑人防工程 | 1.建设单位竣工总结(人防) 2.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人防) 3.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人防) 4.工程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人防) 5.工程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人防) 6.安徽省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易地) |
1.建设单位竣工总结(人防) 2.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人防) 3.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人防) 4.工程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人防) 5.工程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人防) |
1个月 | 不出具竣工报告 | 县人防办 | |||||
13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规定的建筑工程项目 |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 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1个月 | 原批文撤销 | 县住建局 | |||||
14 | 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修改部分部 门规章的决定》2019年3月13号第47 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61号)第五条规定的范 围 |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申请表 |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2.监理文件 3.施工文件 |
3个月 | 原批文撤销 | 县住建局 | |||||
15 | 绿化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验收 | 城区范围内已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需办理附属绿化设施建设工程验收的项目 | 1《XXX绿化设施工程验收申请书》 2.规划批复及绿化审核图纸 3.竣工总结报告及竣工图纸 |
竣工图纸 | 1个月 | 撤销原批准文件 | 县城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