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热线督办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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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夏先生 |
来件时间 |
2023-04-21 16:08:23 |
联系电话 |
189****1003 |
性质 |
投诉 |
来电类型 |
城市管理/公共设施/其他 |
记录单编号 |
230421096030013 |
来电主题 |
关于反映公园保安的相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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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
来电人反映:4月21日下午4点08分左右在舒城县城关镇飞霞公园西门公共接水处准备接开水,保安大爷不让自己使用,态度差,现投诉该公园保安,要求核查予以解释;要求部门告知群众是否有权使用在此处接水使用,以及接水标准(毫升),请处理。(地址:舒城县飞霞路文化广场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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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 |
请认真调查处理并答复诉求人,结果限2023-04-26之前通过网络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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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送日期 |
2023-04-21 17: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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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办单位 |
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
限办日期 |
2023-05-04 |
反馈单位 |
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
反馈日期 |
2023-04-27 10:37:40 |
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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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
舒城县政府:尊敬的市民,您好!感谢您信任和监督。对于您投诉的问题,县旅游中心第一时间进行了核实,确实存在没有让投诉人接水的问题。飞霞景区设置了接水处,供园内游客接水饮用,不对外开放。景区没有制定接水标准。为了保证足够多的游客能接取饮用水,原则上是不许用水瓶接水。保安没有和投诉人解释清楚,存在工作上的失误。我中心谨代表景区向您道歉。景区已对保安作出批评教育,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如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可联系旅游中心,电话:86296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