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投诉案件处理情况的说明(2023-4)

发布时间:2023-04-25 17:25 信息来源:舒城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12345热线督办记录单

 

 

联系人姓名

 夏先生

来件时间

 2023-04-21 16:08:23

联系电话

 189****1003

性质

 投诉

来电类型

 城市管理/公共设施/其他

记录单编号

 230421096030013

来电主题

 关于反映公园保安的相关问题




 来电人反映:4月21日下午4点08分左右在舒城县城关镇飞霞公园西门公共接水处准备接开水,保安大爷不让自己使用,态度差,现投诉该公园保安,要求核查予以解释;要求部门告知群众是否有权使用在此处接水使用,以及接水标准(毫升),请处理。(地址:舒城县飞霞路文化广场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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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调查处理并答复诉求人,结果限2023-04-26之前通过网络反馈

转送日期

 2023-04-21 17:09:14

转办单位

 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限办日期

 2023-05-04

反馈单位

 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反馈日期

 2023-04-27 10:37:40




 




 舒城县政府:尊敬的市民,您好!感谢您信任和监督。对于您投诉的问题,县旅游中心第一时间进行了核实,确实存在没有让投诉人接水的问题。飞霞景区设置了接水处,供园内游客接水饮用,不对外开放。景区没有制定接水标准。为了保证足够多的游客能接取饮用水,原则上是不许用水瓶接水。保安没有和投诉人解释清楚,存在工作上的失误。我中心谨代表景区向您道歉。景区已对保安作出批评教育,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如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可联系旅游中心,电话:8629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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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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