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联合抽查任务名称 |
牵头发起部门 (抽查事项) |
参与部门 (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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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对象类型(企业或非企业) |
抽查基数 |
抽查总体比例 |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
抽查目标数 |
计划在抽查平台新建任务时间 |
检查时间 |
联合组织发起的方式 |
1 |
舒城县2023年度对旅行社及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部门联合抽查 |
文化和旅游部门 (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抽查。) |
交通运输部门 (旅行社租(使)用的旅游包车资质和驾驶员从业资质检查;旅行社使用的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价格行为检查。) |
企业 |
按照 实际 情况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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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 A、B、C、D 类 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按照 实际 情况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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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 |
8月份 |
省直统一组织发起全省跨部门大联查任务【市抽县区局检查】,县区局不再组织发起任务。 |
2 |
舒城县六安2023年度对旅游景区运营企业的联合抽查 |
县文旅体局 (景区符合安全开放条件情况;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情况;景区流量控制情况) |
县市场监管局 (对特种设备使用 单位的监督检查; 执行政府定价、政 府指导价情况,明 码标价情况及其他 价格行为的检查) |
企业 |
按照 实际 情况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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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 A、B、C、D 类 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按照 实际 情况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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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 |
6月份 |
市局统一组织发起全市跨部门大联查任务【市抽县区局检查】,县区局不再组织发起任务。 |
7 |
舒城县2023 年度对旅行 社的联合抽 查 |
县文旅体局 (旅行社经营信息检查;旅行社经营行为检查;旅行社管理情况检查;旅行社旅游 安全情况检查;旅行社文明旅游情况检查) |
县市场监管局 (合同格式条款的 检查) |
企业 |
按照 实际 情况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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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 A、B、C、D 类 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按照 实际 情况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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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 |
6月份 |
市局统一组织发起全市跨部门大联查任务【市抽县区局检查】,县区局不再组织发起任务。 |
抽查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六安市2023年度“一业一查”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市商改办〔2022〕7号)要求,我局按照市文旅局统一安排,开展“一业一查”联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