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春、李太兵、李高柱、王会、汪涛、王文德、李少东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上级文件精神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全省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皖组通字〔2022〕21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换届后村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皖组通字〔2022〕34号)要求:“实行‘一肩挑’的村党组织书记按所在县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左右标准兑现”。中共六安市委组织部《六安市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组通字〔2019〕42号)文件要求,“对全日制本科和二期士官以上退役军人到村任“两委”成员的,给予800元/月的人才补助;全日制大专和一期士官退役军人到村任‘两委’成员的,给予500元/月的人才补助;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额外增加800元/月”。
二、落实情况
1.关于增加其他村“两委”成员基本报酬的建议。
我县已于2020年对村“两委”成员报酬进行了调整。2022年提高“一肩挑”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和落实全日制大学、退役军人村干部人才补助,均系严格按照省市文件政策依据执行。同时,也对其他村“两委”成员的待遇予以考虑,提高了村干部绩效报酬标准(从1500/月调整到2200元/月,增加了700元/月),并要求各乡镇贯彻落实。
2.关于将取得函授大专文凭的村干部也列入人才补助调整范围的建议。
目前,尚无对取得函授大专学历的村干部给予人才补助的政策依据。村干部学历教育是《关于全省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皖组通字〔2007〕29号)的一项优惠政策,“按照个人自愿、群众认可、组织审批的原则,重点遴选45岁以下、有一定发展潜力的村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学员个人承担学费不超过20%”,不存在组织部门要求村干部参加的情况。
感谢代表们关心重视此项工作。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564-8629349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