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舒城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征求意见稿修订形成,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准确把握企业诉求,8月25日,县科技局到企业实地走访调研,广泛征求企业意见。
走访中,工业股一行对《舒城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环境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进行详细了的政策解读,尤其就政策较前期有所调整的地方与企业详细的交流探讨,参与调研的企业纷纷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此次调研涉及城关镇、开发区、杭埠镇、桃溪镇,安徽精卓光显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常瑞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中新联科环境科技(安徽)有限公司、舒城县徽网在线电商产业园有限公司、安徽宝立华机械有限公司、安徽省华银茶油有限公司、安徽坎蒂尼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壹敏新材料有限公司、舒城县舒丰现代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舒城县生产力促中心等企业参与调研。
序号 |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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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 |
备注 |
1 |
安徽华银茶油 有限公司 |
原文件中的第12条: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县财政再单独奖励10万元,建议保留。 |
不采纳。 2023年6月13日县委办印发《关于促进工业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0项措施》(〔2023〕14号文件),取消了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创牌创新奖励。参照其他县区奖励标准,建议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40万元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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