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下达日期 |
处罚机关 |
执行情况 |
公开状态 |
安徽省鸿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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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皖六环(舒)罚〔2023〕2号 |
违反固体废物相关规定 |
2023年6月25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前往该企业现场开展调查,发现该企业厂区内西侧杂草丛生的闲置地块内,有一处占地约400平方米的新土翻动痕迹,周边地面洒落有零星白色固体物质。经调查后发现该企业在生产的空调内机阻燃箱体时,注塑设备一次生产出的多个产品之间相互连接,修剪下来的产品连接部位和边角部位产生的边角料无法重新利用,该企业擅自将这些边角料倾倒在厂内西侧闲置空地并覆土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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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 第二款 |
罚款 |
11 |
2023/7/27 |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
已缴纳 |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