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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通报】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反馈2023年第三次政务公开测评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0-10 08:22 信息来源:舒城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驻舒各单位:

根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县政府办于9月下旬组织开展了舒城县2023年第政务公开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测评对全县22个乡镇(开发区)、42个县直单位围绕常态化信息发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日常反馈问题整改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估。从测评结果看,乡镇(开发区)总分1000分,平均得分867分,较季度下降3分,其中,最高得分为阙店乡928.8分,最低得分为杭埠镇783.6百神庙山七镇、高峰乡、千人桥镇成绩提升明显,较二季度上升10名以上,棠树乡成绩下降较多。承担重点领域的县直单位平均得分95.9分,与季度相比提升6.9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得分率在90%以上,县商务局、县旅游中心、县公安局成绩上升较快,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退步明显。非承担重点领域的县直单位平均得分为70.8分,较季度提升7.3,最高得分为县城管局82.75分,最低得分为县金融服务中心50.4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础信息维护不到位。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易中心、杭埠镇三季度信息未及时更新。县粮储中心、县数管局存在信息早产。部分单位未能根据实际情况更新机构信息和权力运行结果,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数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审计局、县粮储中心、县应急局、县税务局、县气象局、县万佛湖管委会等单位电话簿中股室负责人办公地址与内设机构中公开不一致。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公开的权责清单分表与总表不对应。县气象局、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年报与2022年年报内容雷同。县科技局、县交通局等单位意见征集详细征集时间与意见征集库系统时间不对应。乡镇意见征集信息多为补信息,意见征集公告中无起草说明,意见采纳小结公开不规范,未能说明意见采纳或不采纳的理由。乡镇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应的办件结果应是每月新增或退出人员信息,但多数乡镇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公开的为民政打卡信息,公开信息不符合要求且类别不全,存在信息上下逻辑错误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不规范。县司法局依申请公开平台中答复书内容上传错误;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依申请公开平台答复环节其他材料未按实际上传;县交通局答复书无文号;县卫健委依申请公开平台答复环节发出形式附件与其他材料上传位置错误;杭埠镇、棠树乡答复书不规范,办理结果存在错误,内部办理流程提供给申请人;县交通局、春秋乡线下件未在收到邮件1个工作日内录入平台;庐镇乡线下件未在收到后及时录入平台,录入信息后补且录入平台的申请时间与邮件签收时间不一致。

(三)政策文件发布存在短板。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分局规范性文件公开数量与规范性文件目录不对应。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委、县旅游中心、县城管局存在其他文件未公开文号县财政局、万佛湖管委会部分其他文件文号公开错误。县发改委、县卫健委、南港镇、春秋乡部分文件下载版本公开不全,缺少PDFWORD下载版本。多数乡镇其他文件公开格式未能参照规范性文件格式修改,公开格式较为随意,不便于阅读

(四)政策解读质量较低。多数县直部门未按照本部门文件实际印发情况配套解读,政策解读连续多年发布情况说明部分县直部门发布了政策解读,但解读质量较低,文字解读内容与文件原文高度相似,没有重点突出文件的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实质性内容,罗列小标题情况明显、解读形式单一。乡镇政策解读质量普遍较低,文字解读内容简单,未能对原文进行实质性解读,图片解读简单采用PPT形式或者直接复制截取其他地区的图片解读,与实际文件内容无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常态化工作。各地各单位在做好栏目日常维护和信息发布的基础上,注重信息发布质量,提高信息发布质效,提升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完善意见征集方式拓宽意见征集渠道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和意见反馈汇总公开。要畅通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把时间节点,及时受理、办结,规范答复内容,依法规答复申请者诉求。

(二)突出重点工作。一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网上公开。按照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格式标准,规范网上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公开格式。二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确保政策文件出台时同步配套高质量文字解读,杜绝解读材料摘抄原文、生搬硬套,丰富非文字解读形式。三是做好权力配置公开。全面梳理机构设置、权力运行结果公开信息,重点关注机构人员名单职务机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同时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办件结果公开与双公示平台、线下窗口办件数量保持逻辑一致四是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县直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统筹做好相关领域的督促、指导工作,确保各领域信息常态化高质量发布。

(三)加强整改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常态化和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对标对表,及时全面整改问题,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县政务公开办将加强过程性监测,适时开展回头看行动,全面清查各单位问题整改情况,切实杜绝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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