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政府办 > 建议提案办理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70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3-10-17 11:10 信息来源:舒城县城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金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围绕“三个”聚焦,推动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积极推进舒美红色小区建设行动,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舒美红色小区建设行动,目标就是积极推进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加快推进全县城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小区党组织和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组建,推动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网格)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目前,已完成舒美红色小区工作专班组建工作,对全县住宅物业小区进行摸底,并对将城区140个住宅小区划分为58个网格;据统计,全县目前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131个,小区党组织成立51个,业主委员(物业管理委员会)会成立54个。

二是规范物业收支及费用公开,物业费收费标准由县发改委核定并形成正式函件,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等其它收费标准由小区物业和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我局要求所辖物业企业必须按规定在小区公开栏对物业费收费标准及相关文件、物业费收支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收益情况进行公示,便于群众监督;对于恶意拖欠物业费的行为,目前由物业企业先行催缴,对达到一定期限或累计达到一定金额仍未缴纳的业主,物业企业会起诉至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业主履行应承担的缴纳物业费义务。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保障业主权利,目前我局通过畅通信访渠道、加强日常检查以及加强与价格执法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作,对物业企业收费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对于发现的违规收费行为责令物业企业立即改正,对于拒不改正的,则反馈至市场监督管理局请求予以依法处罚;对电瓶车飞线充电、楼道内公共区域充电问题,我局要求物业企业加强宣传和引导,及时劝阻制止存在安全隐患的违规停车行为,鼓励有条件的物业企业适时安装电子阻车器,通过科技手段限制电瓶车进入电梯。要求物业企业对不听劝阻、屡禁不止的飞线充电、楼道充电行为及时上报有处罚权限的消防部门请求予以处罚。今年以来多次会同消防救援部门开展了占用消防通道及电瓶车上楼的整治行动。

衷心感谢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与监督。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564-8677207

 

                          2023517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