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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9-28 14:51 信息来源:舒城县教育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叶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区中小学配备医护人员和设立卫生室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认真做好中小学生和幼儿的身体健康保障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的管理,经县卫健委和县教育局研究决定。一是在城区学校或托幼机构设立医务室(点),配备必须的基本医疗设备、药械等,由县卫健委确定医务人员驻校负责学生的身体健康保障服务。二是对暂不满足设立医务室的学校或托幼机构,按照既往健康管理规定,由县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和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医务人员,通过定期巡诊的方式,承担对应学校师生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三是所有承担学校卫生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的医疗服务人员,定期接受派出单位的工作考核和业务培训,接受派驻学校的管理和师生的监督。关于校医人员编制的建议,县教育局将积极与县卫健委联系,由卫健委和人事、编制部门协调,逐步予以解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舒城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564-8621209

                             

202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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