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工作,避免发生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情况通报如下:
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方面,未收到报送前置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方面,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0件。
第四季度未收到行政管理相对人对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异议审查申请。
2023年第 四 季度报送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乡镇及县直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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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部门 |
文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公布时间 |
备案登记时间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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