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2023学年度 “三区”人才计划
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3〕547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县2022—2023学年度支教补助经费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原则
严格按照《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舒教人〔2022〕2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工作量认定
(一)基本工作量。支教人员每周在中学授8节课以上、在小学授10节课以上,且能经常上公开课、举办讲座、参加教研活动和学校考勤。
(二)未满工作量。支教人员虽顶岗教学,但每周授课达不到基本工作量。
三、发放范围及标准
本期支教经费拨付至受援地中心校,支教工作考核合格以上人员且完成基本工作量的按标准足额发放,未满工作量的只享受交通费补贴,与原单位教学工作未彻底脱钩且只单纯取得农村工作经历送教下乡的不享受各种经费补贴。各中心校要严格按照相应标准发放到人。具体如下:
(一)工作补助费每人每月800元。
(二)交通差旅费。
1.受援地为丘陵地区的中心校本部初中或完全小学支教的人员,每人每月补助400元,在教学点支教的人员,每人每月补助500元(五显、万佛湖、汤池、春秋、阙店、棠树、张母桥、南港、西衖、舒茶等10所中心校)。
2.受援地为偏远山区中心校本部或完全小学支教的人员,每人每月补助600元,在教学点支教的人员,每人每月补助800元(查湾、平田、晓天、高峰、山七、庐镇、河棚、城冲等8所中心校)。
(三)一次性生活物品费每学年每人2000元(每学期1000元)。
(四)意外伤害保险费每人每学年120元,由县统一办理。
四、强化管理
(一)严格管理,强化考核。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市文件规定加强支教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支教人员日常工作档案(课表、备课笔记、教学计划、学校教育教学检查记录、考勤表、示范课或公开课材料、教科研活动材料、学年度工作总结、受援校及中心校工作评价等),严格考核制度,考核合格以上人员方可享受支教补助。
(二)严格把关,明确责任。支教人员工作补助、交通差旅、物品购置等费用,必须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发放,做到账目清晰、手续齐全,专款专用。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坚决杜绝挤占、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行为。
(三)严格督查,责任追究。县教育局将定期不定期对支教人员日常工作档案进行核查,主要核查承担工作量、教学任务及效果、教科研、出勤以及支教经费发放等情况。对支教工作监管不到位,经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将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确保我县“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2022—2023学年度支教经费拨付情况一览表
2023年8月22日
附件
2022—2023学年度支教经费拨付情况一览表
单位名称 |
支教 |
人均补助 |
补助总额(元) |
备 注 |
人数 |
标准(元) |
|||
查湾中心校 |
5 |
20000 |
100000 |
|
平田中心校 |
5 |
20000 |
100000 |
|
晓天中心学校 |
1 |
20000 |
20000 |
|
庐镇中心校 |
5 |
20000 |
100000 |
|
河棚中心校 |
4 |
20000 |
80000 |
|
城冲中心校 |
6 |
20000 |
120000 |
|
汤池中心校 |
5 |
20000 |
100000 |
|
阙店中心校 |
5 |
20000 |
100000 |
|
棠树中心校 |
5 |
20000 |
100000 |
|
张母桥中心校 |
2 |
20000 |
40000 |
|
万佛湖中心校 |
4 |
20000 |
80000 |
|
五显中心校 |
5 |
20000 |
100000 |
|
山七中心学校 |
5 |
20000 |
100000 |
|
西衖中心学校 |
1 |
20000 |
20000 |
|
总 计 |
58 |
20000 |
116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