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
教师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完中、中心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3〕52号)文件精神及市教育局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23—2024学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3—2024学年度的选派数量
2023—2024学年度省教育厅下达我县的计划数59名,县教育局将选派相应数量的教师赴全县14个边远山区、丘陵地区支教(城关、杭埠、千人桥、百神庙、桃溪、干汊河、柏林等圩畈乡镇除外)。支教岗位安排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支教教师从城区学校、完中及乡镇中心校富余教师中选派(“县管校聘”逆向交流的教师可作为选派对象)。
二、选派要求
(一)受援范围。县域内山区、丘陵地区乡镇学校。含晓天、山七、高峰、五显、万佛湖、庐镇、河棚、汤池、春秋、阙店、棠树、张母桥、南港、舒茶等14个乡镇学校。
(二)经费使用范围及标准。主要用于选派教师工作补助费、交通差旅费、购买意外保险费、购置一次性生活物品费等。(全年按10个月计算)
1.工作补助费。每人每月900元。
2.交通差旅费。①受援地为丘陵地区的中心校本部初中或中心小学支教的人员,每人每月补助400元,在教学点支教的人员,每人每月补助500元(五显、万佛湖、汤池、春秋、阙店、棠树、张母桥、南港、西衖、舒茶等10所中心校)。②受援地为偏远山区本部或中心小学支教的人员,每人每月补助600元,在教学点支教的人员,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含查湾、平田、晓天、高峰、山七、庐镇、河棚、城冲等8所中心校)。
3.一次性生活物品费。每学年每人3000元(每学期1500元)。
4.意外伤害保险费。每人每学年120元,由受援地中心学校办理。
(三)选派条件。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原则上选派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骨干教师支教,选派学校管理人员支教的需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支教以全日制工作的形式支援受援地学校,时间为1学年。
三、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按照政策实施范围,严把选派条件,提高选派质量,确保支教教师按时选派上岗。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教师选派、对接、监管、保障工作机制,通过校校结对,结对帮扶等形式,确实提高边远贫困山区、丘陵等地区师资队伍建设水平。
(二)精准选派
1.受援范围内的乡镇中心校需认真摸清本学年度区域内尤其是偏远村小、教学点以及紧缺学科教师缺额情况,于2023年8月25日前将《2023—2024学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选派教师需求表》(附件1)纸质版报送至教育局人事股306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1024023420@qq.com。
2.各完职中、中心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需对本区域内符合派出支教条件的,且能以全日制工作形式支援受援地学校的教师进行摸排,于2023年8月25日前将《2023—2024学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选派教师花名册》(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教育局人事股306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1024023420@qq.com。对于只单纯取得农村工作经历送教下乡的须另呈交个人承诺书。
3.县教育局根据省下达的指标任务以及各校摸排上报的支教人员及时选出符合条件的2023—2024学年度支教人员,于9月1日前安排到受援地学校支教。
(三)加强管理
1.加强日常管理。受援地学校要安排好支教教师的工作、生活,切实做好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充分利用支教教师先进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帮助当地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支教教师担任的教学任务和工作量不得少于受援地校教师的平均工作量,且每学期上3节以上的示范课。参加正常考勤和受援校安排的各项活动。派出地学校要建章立制,激发广大教职工到偏远农村学校的支教积极性,确保支教人员在原学校的各项待遇不受影响,派出地学校,要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慰问支教教师,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安心支教,乐于支教。做到按需选派到位,在岗监管到位,教学任务完成到位,待遇保障落实到位。
2.加强经费管理。受援地中心校要加强支教经费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按照县教育局制定的经费使用范围及标准,按时、足额、分类发放支教教师的相关费用。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扩大开支范围,保证经费全部用于选派教师工作,县教育局加大对支教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每学年支教工作结束时,各受援地中心校需上报县教育局下拔的支教经费开支明细表。
四、加大督查力度
县教育局将加大检查监管力度,成立督察组每学期不定期抽查受援地学校,对于选派不到位,监管不到位,考勤工作不到位,教学任务完成不到位,待遇落实不到位,经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严肃处理。并责成受援地和派出地学校立即整改,直到问题全部解决,从而圆满完成每学年的支教工作任务。
附件:1. 2023—2024学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
专项计划选派教师需求表
2. 2023—2024学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
专项计划选派教师花名册
2023年8月21日
附件1
2023—2024学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
专项计划选派教师需求表
( 年至 年学年度)
填报单位: (中心校盖章)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学校名称(含教学点) |
总计 |
义务教育阶段 |
非义务教育阶段 |
本年度秋学期需求数 |
下年度春学期需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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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小计 |
幼儿园 |
小学 |
初中 |
幼儿园 |
小学 |
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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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名称 |
需求数 |
学科名称 |
需求数 |
学科名称 |
需求数 |
学科名称 |
需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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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3—2024学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
专项计划选派教师花名册
( 年至 年学年度)
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年龄 |
职称 |
民族 |
身份证件号 |
派出学校 |
受援 乡镇 |
受援学校 |
教授 学段 |
教授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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