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区第三十一批国有土地拟安置户:
在县城区第三十一批国有土地拟安置对象基本情况公示期间,接群众反映有1户拟安置对象的基本情况有误,经查实后,现予以更正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2024年1月23日):
项目:舒城县城区古城村(桃溪中路以北)棚户区改造项目 征收时点:2018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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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空证明号 |
被征收人 |
拟安置面积(㎡) |
备注 |
128 |
任永存 |
67.5 |
无国有土地权属证明,须按照协议约定补缴土地收益金。 |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