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区第三十一批国有土地拟安置户(商业):
本次安置对象为2018年县城区古城村(桃溪中路以北、桃溪中路以南)棚户区改造项目选择产权调换的商业房屋被征收人12户,现将拟安置对象基本情况及安置房源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26日)。
1.本次公示为拟安置对象基本情况及安置房源等信息;
2.拟安置对象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城关镇或县征收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64-8621062, 0564-8621540。
附件:1.县城区第三十一批国有土地拟安置对象基本情况公示表(商业)
2.县城区第三十一批国有土地安置房源(商业)公示表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