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教育局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8 11:24 信息来源:舒城县教育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教育局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完中、中心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双减”实施以来,我县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积累了许多经验做法,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工作开展不平衡、服务行为不规范、服务内容单一等问题。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4] 8)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规范服务行为。各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规范课后服务工作要求,做到“五个严格”“五个严禁”。严格确定服务时间,严禁随意扩大范围;严格坚持学生自愿,严禁强制学生参加;严格规范服务内容,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执行收费制度,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格审查校园引进资源,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

二、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各校不得擅自提高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县教育局适时对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行为开展督查。

三、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各校要以创建“双减”示范学校、打造“课后服务精品项目”为抓手,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加强课后服务活动课程资源开发,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充分利用校外资源,按照有关规定有序引进具有资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专业人员参与课后服务,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4218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4〕8号).o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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