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7月17日,县审计局对舒城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保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医保局于2019年3月份成立,为正科级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分别有综合股、医药服务和待遇保障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信息和基金监管股。下辖1个全拨副科级事业单位—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和1个股级事业单位—信息和基金监管中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度县医保局预算执行基本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他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当年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超标准发放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0.38万元;二是无预算购置固定资产0.35万元;三是项目资金预算编制不科学;四是公务接待费决算不真实。
四、审计处理意见及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舒城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作出了处理意见。并建议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行为。
五、审计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医保局高度重视,已对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