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制2024年工作计划及要点

发布时间:2024-03-04 11:18 信息来源:舒城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1、认真贯彻《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林长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皖林长办﹝2023﹞6号)文件精神,继续按照《舒城县“林长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舒林长办﹝2023﹞27号)开展“林长能力提升年”活动,充分调动各级林长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林长履职方式,务求工作实效,统筹推进“五大森林”行动,推动全县林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代化美好舒城。

2、根据省林业局最新林长制示范先行区动态调整,继续做好健全林下特色种养业财政奖补制度和探索发放“林下经济经营权证”两项林长制创新点工作,将创新点工作指标量化。健全林下特色种养业财政奖补制度一是要争取省、市级财政奖补资金;二是争取县级配套财政奖补专项资金;三是出台县级林下经济奖补管理办法文件。探索发放“林下经济经营权证”要出台县级林下经济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文件并发放首本林下经济经营权证。

3、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林长巡林制度(试行)〉的通知》(皖林长办〔2023〕5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县级林长每 2 月巡林不少于 1 次,乡镇级林长每月巡林不少于 1 次,村级林长每半月不少于 1 次的林长定期巡林工作。细化落实县林长会议制度、巡林制度、责任区制度,继续贯彻落实县级林长直接联系林业产业基地、林业经营主体和基层林长的“三个联系”工作机制,解决林长履职“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好林长信息提示和林长解决问题等统计汇报。

4、继续做好古树名木年度巡护任务和濒危衰弱古树的及时复壮修复。

5、做好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情况摸底,助力我县林下经济主体创新发展,做好1-2个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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