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政府办 > 价格与收费 > 重要商品服务价格

关于我县公共停车场和公立医院停车场
停车收费标准的函

发布时间:2023-09-16 08:23 信息来源:舒城县发改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你局《关于申请社会公共停车场和公立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住建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号)及《安徽省定价目录》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县公共停车场公立医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县内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公共停车场位置的划分,按交警部门及城市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公共停车场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一)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1、小车(蓝牌车):2小时内4元,2小时后每小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车辆包月200元。

2、大车(黄牌车):2小时内6元,2小时后每小时2 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车辆包月400元。

3、停车30分钟内免费。收费时段为8:00-20:00,晚20:00以后至次日早上8:00免费。

(二)免费范围:对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服务车、军车等特种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三)新能源车辆(绿牌)两小时内免费。

二、公立医院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一)停车收费标准:

1、经营性出租车院内停车不超过20分钟免费,其他车辆院内停车不超过40分钟免费。  

2、小型机动车(蓝色牌照车辆):白天(早晨7:00至晚上19:00,下同)40分钟—2小时(出租车为20分钟)3元/辆·次;2小时—12小时以下每延长1小时收费1元,最高收费6元;超过12小时不足24小时的按8元/辆·次收费;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夜间(晚上19:00至次日早晨7:00,下同)40分钟—2小时(出租车为20分钟)4元/辆·次;2小时—24小时以内每延长1小时收费1元,最高收费8元;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3、大型机动车(黄色牌照车辆):白天40分钟—2小时4元/辆·次;2小时—12小时以下每延长1小时收费1元,最高收费8元;超过12小时不足24小时的按10元/辆·次收费;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夜间40分钟—2小时5元/辆·次;2小时—24小时以内每延长1小时收费1元,最高收费10元;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二)免费停车范围。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给维护维修车、行政执法和环卫作业车等车辆免费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及其他非机动车辆免费停放。就诊患者(包括门诊、住院和体检等)车辆凭医院当天的有效凭证每天可享受两次免费停车3小时的优惠。

(三)新能源车辆(绿牌)两小时内免费。

三、你局应督促经营单位在停车场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公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免费停放时间、价格举报电话等。同时要做好车辆进出时间凭证发放管理工作,作为停车计时收费依据,收费时使用税务发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3年915日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