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基本民生】六安市医保局《关于调整高血压、糖尿病等四种门诊慢特病医疗保障待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1 19:40 信息来源:舒城县医保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六医保秘〔2023〕84号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医保中心: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提高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结合我市实际,调整高血压、高血压伴并发症、糖尿病、糖尿病胰岛素治疗门诊慢特病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病种
高血压(M03900)、高血压伴并发症(M03904)、糖尿病(M01600)、糖尿病胰岛素治疗(M01601)
二、待遇标准
高血压、高血压伴并发症、糖尿病、糖尿病胰岛素治疗年度起付标准由500元降至200元,报销比例和年度限额不变。
(一)申报高血压、高血压伴并发症、糖尿病、糖尿病胰岛素治疗单个病种,年度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
(二)同时申报高血压、高血压伴并发症、糖尿病、糖尿病胰岛素治疗两个病种,年度只收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为200元(累计计算)。
(三)同时申报三个及以上病种的,年度只收一次起付线,起付线标准为500元(累计计算,高血压、高血压伴并发症、糖尿病、糖尿病胰岛素治疗起付线不超过200元)。

三、其他事项

(一)各县区要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回应参保群众关切,合理引导参保人员和社会各界预期。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加强慢特病门诊基金分析,建立预警机制。

(二)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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