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安徽棵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T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3 16:38 信息来源: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棵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T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4月3日

联系电话:0564-8671580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杭埠园区安徽金基科技产业园7号楼四层东侧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棵宝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民洲环境安全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租赁安徽金基科技产业园空置厂房,总建筑面积为1550m2,年产塑料包装条500t、家电塑料零部件500t。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挤塑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和破碎粉尘。

破碎粉尘:破碎区域封闭,项目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8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注塑、挤塑废气:注塑及挤塑区域封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2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危废暂存库废气:危废暂存库封闭,设置抽排风系统,废气收集后接入厂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2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

循环冷却水排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每三个月排放一次,排水直接接管接金桂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杭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民主河。

生活污水依托安徽金基科技产业园内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金桂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杭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民主河。

项目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杭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减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设置独立的空压机房;合理布局车间设备;生产车间密闭隔声。经预测,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根据工程分析,营运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日常清运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设置1间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为10m2),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综合利用;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破碎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设置1间危险废物暂存房(面积为10m2),废液压油、废油桶及废活性炭,集中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房,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企业各类固废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均可做到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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