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鸿人幕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2###########,法定代表人:乔禹,地址:安徽省舒城县杭埠镇石兰路南聚产业园A区。
我局于2024年4月11日对你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2024年4月11日检查发现,安徽鸿人幕墙科技有限公司将大量废油漆桶堆放在调漆房内,未规范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库。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证明:
1、2024年4月11日《现场检查(勘察)记录》1份
2、2024年4月11日《调查询问笔录》2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
6、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文本节选;
7、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分布图;
8、现场照片等。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和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附件 表14 通用裁量表。我局拟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叁拾叁万肆仟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你公司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视为你公司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你公司有权要求听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你公司如果要求听证,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你公司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汤惠 电话:0564-8671859
地 址: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集中办公区 邮政编码:231300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