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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舒城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4-04-25 16:16 信息来源:舒城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主持人】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室                    周  欣     

【发布人】舒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主任   王  梅

【发布地点县政府一楼东侧视频会议室

【发布时间】2024424日下午340

【参会媒体】县融媒体中心、舒城传媒、县政府网站、县政务公开室

 

【主持人】各位领导、媒体记者朋友:大家好!

欢迎大家参加《舒城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舒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主任 王梅 向大家介绍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王主任做工作情况介绍。大家欢迎!

【发布人】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感谢媒体朋友们对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发布会,首先,我简要介绍下我县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和制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相关工作情况。

舒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主要职责为道路交通疏通保畅、维持良好的交通秩序,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警告教育和查处,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车驾管服务业务等。

近五年,我县平均每年发生各类交通事故1.7万余起共造成515人死亡,分别为2019年死亡108人,2020年死亡125人,2021年死亡109人,2022年死亡99人,2023年死亡74人。近十五年,我县共发生较大死亡道路交通事故5起,死亡18人(20094人、20114人、20134人、20163人、20203人),平均三年发生一起较大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与进步,党中央、国务院、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活动,特别是总书记提出的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为全面提高处置道路交通事故能力,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依据相关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制订本预案。

该预案于2023102日起开始起草并形成初稿,后分别经专家会论证通过,广泛征求各方意见,针对征询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2024124日提请县政府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形成终稿,并于23日正式印发实施。

该预案的实施建立健全了舒城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机制,提高了政府应对交通事故的能力,控制、减少和消除重大交通事故的风险和危害。为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主持人】刚才王主任向我们详细介绍了我县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和制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相关工作情况,下面进入互动提问环节,哪位记者朋友要提问,请举手示意,并请王主任给予解答。

【媒体记者1】请问,该预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发布人】一是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成立县指挥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补充、细化有关单位职责,具体明确应急工作组职责的划分,并按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办事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统一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二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从高到低依次分为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4个等级。

三是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在道路交通事故易发的关键时段、路段发布安全提示、警示信息。

四是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置时,由县政府牵头负责,公安、应急、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配合,及时筹集或垫付医疗费用,最大限度抢救伤员,协同做好医疗救助、善后理赔及遇难家属安抚等工作,并依据有关规定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及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等工作。

五是从人力、资金、物资、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治安维护、科技支撑等几个方面保障《预案》有效实施,明确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担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响应职责,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防护设施和应急物资,并做好保养、检验(校准)等工作,保证应急设备和物资始终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最大限度提升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媒体记者2】请问,该预案中有什么创新举措?

【发布人】改进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方式:由财政部、公安部等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明确了有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三种符合救助基金垫付条件的情形。满足这三种情形之一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交管部门会在第一时间开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通知书,事故受害人或其家属可拨打24小时救助热线95518或在各受理网点咨询申请救助基金,由保险公司按照规定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丧葬费用。

【媒体记者3】请问,该预案中交通事故四个等级具体内容?

【发布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等情况,划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一、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下同),或100人以上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

3)载运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爆炸、燃烧、泄漏,严重危及周边地区公共安全的事故;

4)国务院认定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3)载运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爆炸、燃烧、严重泄漏,危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的道路交通事故;

4)省政府认定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三、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3)载运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或可能发生爆炸、燃烧、泄漏,可能危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的道路交通事故;大中型客车翻坠、燃烧造成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国省道干线公路(含高速公路)发生多车相撞并造成严重堵塞或交通中断时间较长的道路交通事故;其他对人身安全、社会财产及公共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

4)省政府认定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四、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

3)其他对人身安全、社会财产及公共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

【媒体记者4】请问,该预案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实质性内容?

【发布人】一是加强组织协调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研究解决推进本预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按照要求,强化管理,不断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适应性。

二是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各相关部门需根据自身职责做好物资保障,应急管理期间,各成员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应急制度,确保应急队伍、车辆、装备、物资的随时调配使用。

三是做好技术支持,包括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技术队伍的建设、鼓励先进技术设备的应用、加强应急指挥通信联络系统的建立等。

四是强化宣传与培训,普及道路交通安全基本知识,提高公众的自我安全意识,提升应急队伍的专业能力,定期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演练,提升防范和处置能力。

【主持人】再次感谢王主任的热情解答,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们的热情参与!由于时间关系,本场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各位如果还有其他方面需要了解的,欢迎大家会后与舒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进行联系。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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