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月24日,县市场监管局进行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并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抽检工作。
检查中,该局飞霞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重点查验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产品执行标准、检验合格证明、产品的有效性和真实性,督促经营者进货时核对商品的生产信息、执行标准、合格证等信息。同时,开展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提醒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未获得认证的电动车,严禁私自拆除限速器、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关键性组件的违法行为。本次共检查6家电动车自行车销售单位,抽检3组铅酸蓄电池和1组整车。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检查,依法对抽检结果不合格的生产销售单位立案查处,确保消费者购买到安全、合格的电动车产品。(朱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