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迫切需要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等各方责任,切实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一是精准把握供地节奏,保持土地供应有效性。要建立健全“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以住房发展年度计划为抓手,科学安排土地供应规模、节奏和时序。优先推行优质地块上市,激发房企拿地积极性;优化土地出让金缴纳方式,对一次性支付有困难的,采取一次核定、分期付款方式,缓解房企压力。加强企业信用考核和应用,分类降低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对优质房企增加预售资金拨付节点,加速房企资金周转率、利用率,有效补充房企拿地资金缺口。认真听取和吸纳房地产开发企业意见,科学确定土地起拍价,将土地溢价率控制在合理区间,激发房企拿地积极性。
二是精准落实融资协调机制,解决房企融资难题。建立专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联动、放大组合效应,防止顾此失彼、相互掣肘,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走深走实。政府牵头搭建银企沟通平台,定期组织开发企业对商业银行“白名单”落实情况进行评分。商业银行要积极转变观念,对纳入“白名单”的项目,要优化贷款审批和发放流程,做好精准“点对点”对接服务,加快银行放款速度,支持项目建设竣工;对暂不符合“白名单”要求的项目,应给出理由,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做到“应进尽进”“应贷尽贷”。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对“白名单”落实不力的商业银行进行约谈、问责。
三是精准系统谋划支持政策,激发住房有效潜在需求。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对在城镇有稳定就业的农业人口,施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一定时限的购房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保障农民进城购房在义务教育、医疗、保险等公共服务的基本权利。对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外来及返乡就业创业人员等群体,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结合予以一定财政补贴。加快房票安置落地,根据财政资金准备情况决定房票发行量,保证房票能按时间结点兑现。系统谋划相关政策支持,有力有序有效激发住房潜在需求。(韦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