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区生产总值持续增长。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891922万元(全市第1位),同比增长5.5%(全市第6位)。其中一产418239万元,增长4.9%;二产1844086万元,增长6.5%;三产1629597万元,增长4.6%。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同期的11.1:46.9:42.0调整为10.7:47.4:41.9,其中一产、三产分别下降0.4、0.1个百分点,二产提高0.5个百分点。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均GDP达到39938元,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达到56655元。
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城区PM2.5、PM10浓度分别降至31微克/立方米、55微克/立方米。城区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336天,优良天数比例92.1%,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
三、市场需求恢复回暖。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91378万元(全市第3位),同比增长8.4%(全市第5位),较上年同期加快5.1个百分点,其中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7.8%(全市第3位)。
四、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949元,同比增长6.0%。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253元,增长5.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844元,增长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