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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教育局2025年学生资助认定对象和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5-02-14 10:51 信息来源:舒城县教育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实施政策:按照《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和《舒城县2025学期学生资助国家资助政策一览表》文件要求,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受助学生为在我就读且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特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二、申请条件(认定对象) 1.脱贫家庭学生、2.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3.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4.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5.城乡低保学生、6.低保边缘人口7.特困救助学生、8.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9.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10.孤儿学生11.事实无人抚养学生、12.残疾学生、13.残疾人子女学生,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家庭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和资助项目:

    国家资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625元,分学期打卡发放。非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生活补助仍按国家资助政策执行,资助标准为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50%

    四、操作流程:

    1.提前告知:(1)学校统一印发给每位家长《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学生资助工作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2)学校公众号和宣传栏宣传;(3)各班级微信群宣传4发放《舒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学前教育政府资助申请表》

    2.家长申请: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学生监护人向学校《舒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提交低保、残疾、孤儿、突发困难原因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通过省建档立卡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县教育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查询”比对人口数据信息,不需证明材料只需填写《舒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学前教育政府资助申请表》);

    3.学校评审:学校资助工作评审组对资助对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进行认真评审,按照实际困难情况审核认定资助对象;

    4.公示上报:受助名单认定后,及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填写《舒城县2023年秋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义教)》,上报主管部门。

    5.打卡发放:国家资助分学期由县教育局通过惠民直达系统统一打卡发放到涉农卡上。

    6.建档备案:国家资助打卡发放完成后,学校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连同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统一建档,并按要求录入“省建档立卡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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