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的通知》实施情况反馈
2023年长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主要围绕打击生产性垂钓、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打击电打鱼违法捕捞案件等方面开展。2023年在重点时间节点,县禁捕办组织公安、渔政、交通(海事)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每月不少于1次。2023年以来累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 237件,没收钓鱼竿 1560 根,没收非法网具3600斤,行政处罚312人,罚款14.8 万元,治安拘留2人。2023年3月1日我县禁捕联合执法单位会同肥西县农业执法大队、巢湖渔政管理站开展禁渔期首日联合执法巡查,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执法船3艘、执法车辆6辆,发放禁渔宣传单300余份,劝离垂钓人员120人次。2023年6月初我县禁捕办应对舒城丰乐河水域产生的鱼汛情况的一些举措更是登上了学习强国app的新闻宣传页。
2023年6月,梅雨季节带来的降雨量增加使得丰乐河水域鱼汛期到来,大量异地车辆出现在丰乐河水域附近,给长江禁捕工作带来极大压力和挑战。为了遏制这种违法行为、维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生态稳定平衡,舒城县农业执法大队加大丰乐河巡查力度,会同舒城县港航服务中心、配合千人桥镇政府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对于非法捕捞车辆尤其是在水域岸边出现的带有疑似捕捞工具的异地车辆逐一进行严格排查,驱离非法捕捞车辆100多台次、非法捕鱼及围观人员60多人次,清理非法钓具22个,查获“电、毒、炸”工具2台,收缴渔获物57千克,立案非法捕捞案例1起,行政处罚金额17000元。
联合禁捕队伍在桃溪镇牢牢守住丰乐河段水域,对进入丰乐河水域通道入口处均实行24小时人员值守,凡涉嫌非法捕捞车辆一律不得进入,镇主要负责人带队参加,镇村干部轮换值班,夜以继日的在岗值守有效地控制了非法捕捞现象不再发生,这一次联合行动向广大社会群众展现了执法队伍贯彻落实长江禁捕政策的毅力和决心,给偷捕团伙带来了极大的心理震慑作用,为处于鱼汛期的河流水生生物保驾护航,丰乐河水域真正实现了四清四无。
2019年我县针对万佛湖种质资源保护区现有近150多艘农民生产自用船,统一进行登记建卡、统一制作了标识编码牌、统一发放了救生衣救生圈、统一签订《不得从事生产性捕捞承诺书》。
2022年我县投资30万元在万佛湖种质资源保护区沿岸新增视频监控9处,新增无人值守语音警示播报器15处。
2023年实施涉渔工程生态补偿项目,新增保护视频监控8处,进一步织密保护区视频监控网络。
2023年4月为落实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要求,我县对26个湖区一线村,聘请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为网格员,将湖区沿岸分成26个小网格,要求网格员不定时在禁捕水域岸线开展巡查,及时劝离非法垂钓人员,及时报告非法捕捞行为,协助执法人员查处非法捕捞案件。
2024年我县根据《安徽省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年长江“春季护渔”区域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皖长江禁捕退捕组办函〔2024〕4号)文件要求,协调有关单位全面开展打击违法违规垂钓行为和非法捕捞工作,贯彻落实“春季护渔”政策和保护区全面禁捕规定,根据区域作战方案要求,舒城县农业执法大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对帅旺大酒店、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户等可能存在非法渔获物交易的地方进行执法检查,要求商家出示相应的水产品进货单,对水产品进货渠道进行严格排查,对出现“野生”字样的销售点进行严厉打击。截止到2024年5月31日累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9次,出动执法人员389人次、执法车辆75辆、执法船(艇)119艘(次),水上巡查里程2958公里,检查水产品销售市场13家(次),检查渔具生产、经营点3家(次),检查餐饮企业18家(次),先行登记保存钓竿35根,清理非法网具地笼等75套,三无船舶5艘,行政处罚0.64万元。
总的来看,我县禁捕工作持续向好,本地市民对于长江禁捕管理政策认同度较高,大部分鱼汛产生的垂钓和偷捕违法行为都来自外地来舒人群,下一步舒城县禁捕办将继续统筹协调渔政执法相关单位,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淮河干流等水域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舒城县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做好长江十年禁捕相关工作,秉公执法,在禁捕期间时刻保持紧绷状态,联动禁捕有关河流沿岸各乡镇政府,坚决打击违法垂钓和“电毒炸”等违法捕捞行为,积极调用万佛湖渔政信息化平台,保障万佛湖种质资源保护区内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坚持不懈,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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