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关于发放2024年度农村独双女户意外事故大病救助及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医疗费再报销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9 11:12 信息来源:舒城县卫健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乡镇财政所、计生办:

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为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依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舒政〔2013〕1号)文件规定,现就发放2024年度农村独双女户意外事故、大病救助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医疗费再报销资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一)发放对象

1.农村独双女户意外事故、大病救助对象为夫妻双方户籍均为我县农业户口的独双女父母及本人,且救助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生育一个女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

(2)符合生育政策,生育两个女孩并落实结扎措施的。对独双女户生育子女合法性认定,比照安徽省计生奖扶政策执行,不考虑早婚早育、生育间隔、生育审批等因素。

2.下列人员不享受补助政策:

(1)不能生育的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女孩的;

(2)二孩超生户,死亡一个孩子,现家庭只有一个女孩的;

(3)二女户未结扎的(含禁忌症未结扎);

(4)多孩超生后死亡一个孩子,现家庭有一个或两个女孩的;

(5)当年度生病住院可报医药费(剔除非医保目录部分),在医保报销后自付医药费不超过10000元的。

3.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医疗费再报销对象是: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2023年度治疗计生手术并发症的。

(二)发放标准

1.大病救助标准

对双农独女户和两女户家庭成员生大病,其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药费,在医保报销后自付超过10000元的(剔除非医保部分),超过部分给予救助50%

2.意外事故标准

凡遭受自然及意外伤害,造成家庭成员(3-60周岁)死亡的给予10000元救助;伤残一、二级的给予5000元救助;伤残三、四级的给予2000元救助。独双女户家庭成员死亡前,已享受大病救助不足10000元,补齐不足部分余额,对已超10000元的,不再给予意外事故救助。

3.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医疗费再报销标准

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2023年度发生的并发症治疗费用,符合医保范围内的医药费在医保报销后的下剩部分(剔除非医保目录部分),给予再报销70%

二、发放人数和资金额

本次共发放大病救助对象103 人、发放资金68.641万元;意外事故对象71人,发放资金65.8684 万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医疗费再报销对象12 人,发放资金 4.2059万元;合计发放资金138.7153万元。

三、发放时间和形式

发放时间:20247月份。

发放形式:各乡镇接到通知后,对本乡镇数据进行核实,由计生办通过惠民直达工程信息系统(网址:财政专网,计生办用各自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进行网上造册,经网上逐级审核审批后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发放到户。乡镇计生办在打卡后,要将发放通知书送达对象户,同时村级利用微信群、短信平台通知对象户,以便及时领取。

 

 

 

2024年舒城县计生困难家庭(大病救助、意外事故、手术并发症医疗费用再报销)统计表

           2024年舒城县计生困难家庭(大病救助、意外事故、手术并发症医疗费用再报销)统计表.doc 

 

                                                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舒城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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