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区第三十二批国有土地拟安置户:
在县城区第三十二批国有土地安置房源公示期间,接群众反映公示房源情况有误,经查实后,以下1套房源不作为本次安置房源,现予以更正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2024年8月18至8月19日):
1.本次公示为安置房源信息;
2.拟安置对象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城关镇或县征收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64-8621062,0564-8621540。
繁华里小区7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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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 |
建筑面积/结算面积/套内面积 (75.77/64.23/55.14) |
备注 |
13 |
1302 |
收回 |
202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