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区第三十三批国有土地拟安置户:
本次安置对象为2019年舒城县城区春秋路两侧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自愿申请住宅房屋等价值置换商业房屋的被征收人,现将拟安置对象基本情况及安置房源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8日)。
1.本次公示为拟安置对象基本情况及安置房源等信息;
2.拟安置对象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城关镇或县征收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64-8621062, 0564-8621540。
附件:1.县城区第三十三批国有土地拟安置对象基本情况公示表
2.县城区第三十三批国有土地安置房源公示表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