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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解读】《舒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舒城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11 11:24 信息来源:舒城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群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六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在深入调研、会商相关部门的基础上,草拟了《舒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县及各乡镇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领导,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4月,县卫健委组织相关专家研讨会商,起草了《舒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听取多方意见,形成《预案》初稿。4月30日-5月10日,将《预案》发至各乡镇(开发区)和各有关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共收到2份修改意见反馈,县卫健委积极与县教育局、县文旅体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就征求意见稿进行沟通,对相关意见进行了采纳。4月30日—5月30日通过网络渠道征求社会意见,根据意见对预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舒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讨论稿)》。6月21日召开专家论证会,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了风险评估、司法审查等程序,最终形成本预案。

    四、工作目标

    指导和规范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与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事件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最大程度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五、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8个章节,分别为:总则、应急组织体系和职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 风险评估 预警 报告、先期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和终止、善后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附则。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联防联控;依法应对,广泛参与;依靠科学,高效处置的原则。县卫健委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向县政府提出成立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综合指挥部的建议。由县政府决定是否成立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综合指挥部,并设置若干工作组。在处置一般及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指挥长。必要时可提请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综合指挥部指挥长,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一是健全应急组织体系及部门职责。构建市、县二级应急组织体系,成立市级卫生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其组成和职责;确定市级卫生应急指挥机构的执行机构、成员单位、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业技术机构等;成立综合办公室、疾病控制、医疗救治、综合保障、宣传与舆情处置、社会稳定、综合督查等工作组,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强化协同联动,统筹、协调、指导、落实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二是规范监测、报告、评估和预警。明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健康执法)机构等日常监测机构职责分工,强化日常监测,建立多点触发的监测机制;建立包括法定报告、症状监测、实验室监测、公众举报等多渠道的事件报告网络,明确信息报告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发现隐患并做出预警。

    三是规范应急响应与终止。根据统一领导、分级响应的原则,按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等四个级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和特点,规范实施市、县二级分级响应,细化事件发生地区及非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响应措施,明确响应调整、响应终止的标准和程序。

    四是规范善后处理工作。在各级卫生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下,由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负责善后处理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补助与抚恤,及时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评估及奖励、责任追究,对在应急处置期间紧急调集、征用的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给予合理补偿。

    五是规范保障措施。通过规范技术保障、经费和物资保障、通信与交通保障、法律保障、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等内容,提升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保障和处置能力。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级预案,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本预案和部门单位职责,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

    本预案实施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位预案变动情况,以及实施和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开展评估修订。

    七、解读机构及联系电话

    解读股室: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与预防控制股

    解读人:陶海林

    联系方式:0564—8665265

    《舒城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有效减轻各类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平稳发展,根据国家卫健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3﹞143号)、安徽省卫健委《关于印发安徽省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规划(2023-2025)的通知》(皖卫应急秘﹝2023﹞15号)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六安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在深入调研、会商相关部门的基础上,草拟了《舒城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保障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健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科学规范、及时高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等原则执行。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4月,县卫健委组织相关专家研讨会商,起草了《舒城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听取多方意见,形成《预案》初稿。4月30日-5月10日,将《预案》发至各乡镇(开发区)和各有关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共收到2份修改意见反馈,县卫健委积极与县教育局、县文旅体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就征求意见稿进行沟通,对相关意见进行了采纳。4月30日—5月30日通过网络渠道征求社会意见,根据意见对预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舒城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讨论稿)》。6月21日召开专家论证会,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了风险评估、司法审查等程序,最终形成本预案。

    四、工作目标

    指导和规范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与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事件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最大程度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五、主要内容

    《预案》由总则、事件分级、组织体系、县直部门医疗卫生救援机构职责、应急响应和终止、急救处置、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责任与奖惩、附则等9部分组成,明确了事件分级和工作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工作,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六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内容,确定了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分工,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健全应急组织体系及部门职责

    明确了县级政府通过成立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医疗救援指挥机构、专家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等机构统一指挥、协同应对、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一是启动事件应急响应时,按照不同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二是明确执行机构职责,制定机构成员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三是成立综合协调、应急救援、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后勤保障等工作组,根据需要适时调整相关工作组的牵头和组成单位。四是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成立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专家组,完善相关咨询机制,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支持等。

    (二)规范监测、报告、评估和预警

    明确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监测、事件报告、风险评估和实时预警的工作要求及具体措施。一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控、卫生监督和海关等日常监测机构,按照国家统一的事件监测、预警、报告要求,开展日常监测工作。二是各级责任报告单位和其他发现事件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逐级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明确报告程序、报告内容以及报告方式。三是开展事件风险分析与评估,确定风险评估结果和风险等级,并结合事件发展趋势和应对处置情况,动态开展针对性评估。四是建立实时预警系统,实行多点触发自动预警提醒。

    (三)规范应急响应与终止

    明确了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分级响应原则,响应等级,响应措施,响应调整及终止的情形。一是发生事件时,县级政府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及时启动响应,重点区域或重大活动期间发生的事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二是根据事件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县应急指挥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对事件的分级标准适时进行补充和调整。三是对符合终止条件的事件,由卫健委组织专家分析论证,同级应急指挥机构提出建议,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及时终止应急响应。

    (四)规范善后处置工作

    明确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进行的善后处理工作。一是事件结束后,事发地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落实好伤员后续治疗与善后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总结评估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及总结评估等工作。二是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做好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知识普及的组织工作,各类新闻媒体和各单位要扩大和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培训,积极组织志愿者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三是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开展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追责。

    (五)规范保障措施

    明确了各有关部门从信息系统、卫生救援队伍等方面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并做好经费、物资、通信、治安、交通等方面的保障,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有序推进。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级预案,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本预案和部门单位职责,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

    本预案实施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位预案变动情况,以及实施和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开展评估修订。

    七、解读机构及联系电话

    解读股室: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股

    解读人:董选晴

    联系方式:0564—866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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