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突破年各项任务,为建设现代化美好舒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统领,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加强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及其部门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列入县委党校(行政学校)重点教学内容,贯彻落实到依法行政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190场次。强化学习培训。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3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充分发挥各类基层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媒体报道、学习读本、短视频等形式,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县共举办各类法治培训班240多期,培训3.2万多人次;上法治课210场次,受教育近3万多人次;刊出法治宣传专栏1700多期,制作广播、电视法治节目160多期,印发各种普法宣传材料40多万份。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持续深化“全省一单”建设。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国务院及省政府调整权力事项等情况,对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及关联清单进行了修订,并在网站上公布。持续深化“减证便民”。提升“一窗通办”、“一网通办”水平,促成664个服务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办理,全县各乡镇实行无差别综合窗口模式,实现“一窗办多事”。 2023年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办件25.3万件。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法治体检”“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举办专题培训5场,普法宣传活动120多场次;开展涉及营商环境的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协议清理工作,修订4件,废止9件。持续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依法依规解决合同协议履约中存在的不到位、不及时等问题。
(三)健全决策程序,全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实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做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向县人大和市政府备案5件,审查5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35件,修订8件,废止失效19件。全面落实乡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出台实施意见,将乡镇重大决策事项全面纳入合法性审查,7个试点乡镇已同步开展。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当好法治政府“参谋助手”,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核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县政府6名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92人次52件。
(四)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出台了《关于赋予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通知》,公布了“一目录三清单”,规范编制乡镇“三清单”367项。开展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工作。按照规范要求,明确评查标准,集中评查行政执法卷宗253卷。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举办二期共计290人参加的乡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班,对361名参加省通用法律考试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核把关,255人经考试合格并领取行政执法证件。推行“综合查一次”行政执法改革。出台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实施方案,公布“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第一批)。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办《指导意见》,部署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清单制度,进一步拓展免罚领域、扩充免罚事项,扩大轻微违法免罚清单覆盖范围。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聚焦“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等六个方面,对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部门、整改措施,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五)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位一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公证等贴心服务。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447个,建成率100%。2023年,办理公证461件,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119件,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620件,4篇法律援助案例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
(六)强化制约监督,全面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推动落实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2023年,县政府共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46件,办理县政协委员提案(来信)79件。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由县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围绕应诉能力提升、行政争议化解等方面,全力提高出庭应诉质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其中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62%。2023年,全县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4件,结案90件(含往年结转9件),行政诉讼案件73件,开庭审理60件。
(七)加强社会管理,全面提升政府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社会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开展全县“人民调解为人民,助推治理现代化”专项活动,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格局,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全面推进“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有效发挥“百姓评理说事点”社情民意收集点、矛盾纠纷化解点、公共法律服务点“三大职能”。全县共设立425个“百姓评理说事点”,收集社情民意680条,收集矛盾纠纷线索670条,化解矛盾纠纷590余件。推进诉调、检调、警调、访调对接工作。认真做好矛盾纠纷预警预测分析,综合运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等工作措施,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6990件,调解成功6920件。
(八)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能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意识,将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法治建设议题3次,着力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上法治课,召开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对督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层层落实责任,16项问题全部高标准、高质量整改到位。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对12个单位进行法治督察调研,通过集中座谈交流与实地查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梳理存在的六个方面问题,制定整改清单。组织开展专题述法工作,10名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法。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法治政府建设进展不平衡、亮点特色不够明显;部分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不到位,乡镇规范性文件报备少;部分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薄弱,法律专业背景人员少。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强化措施办法,聚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环节。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推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合法性审查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备案和监督,实施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事前合法性审查和事后备案审查工作。四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强化执法队伍管理和教育,促进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五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抓住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的职能作用,提高各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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