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娟、钱玉柱、徐家稳、叶俊梅、曾申菊、李春敏、叶君娅、段先宝、魏建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整治和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城关镇公墓现状:城关镇因城镇化改造及县镇重点工程建设需要,经请示县委、县政府于2011年12月在城关镇舒玉村陈庄组征用80亩荒地建成城关镇公墓,建成穴位2万多,镇公墓重点用于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所涉及村的县镇重点工程征迁范围内迁坟及新死亡人员安葬。十几年来,随着城区规划及重点工程的推进,所建2万多穴位已全部用完。目前,镇党委、政府正在与县民政局对接,并报告县委、县政府争取上级支持,计划在原春秋塘茶厂征用280亩左右园地用于兴建城关镇公益性公墓,用于重点工程迁坟和相关村死亡人员的安葬。
2.至于你们提出的各村建一个集体墓地的建议,可能无法落实。一是土地指标问题无法解决,二是可能与传统丧葬习俗有冲突;三是各村情况不同,不能一刀切。
为此建议:①在镇公益性公墓没有具体落实前,具备条件的村可自寻一块合适的荒地作为村民死后安葬用地,报镇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备案,其它一切手续不用,但村两委要加强管理,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要求单葬墓穴不得超0.6㎡,合葬墓穴不得超0.8㎡。②不具备条件的、无法寻找到集体安葬用地的村,还是采取传统的丧葬习俗,由群众自行想办法找安葬用地,但村两委要加强管理,严禁超大墓,只允许按0.6㎡、0.8㎡建墓,推进殡葬改革,深化农村移风易俗,培树文明新风。
办复类型:B类
联系单位:城关镇政府
联系电话:0564-8621377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