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舒城(千人桥)至金寨(皖豫界)段项目(舒城县段)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舒自然资〔2022〕237号),现对本项目范围内符合安置条件放弃申请宅基地选择货币补偿的第八批1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2025年2月19日至2月23日),公示无异议后,将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联系电话:0564-8670522。
附件: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舒城(千人桥)至金寨(皖豫界)段项目(舒城县段)房屋征迁户符合安置条件选择放弃宅基地情况表(第八批)
2025年2月19日